文档介绍:家庭财产保险合同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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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其他事项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事宜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
六、存放在保险地点室内,本保险单上载明的财产(各种表、笔、眼镜、打火机、无线通讯工具、手提电脑、电脑笔记本、随身听等常常随身携带的物品除外),因患病外来人员的撬门、砸窗、掘墙,有明显被盗窃痕迹的损失;
七、在发生上述保险灾难事故时,为了防止灾难扩散,或因施救,爱护所实行的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损失和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四条 责任免除
由于以下缘由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斗、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
二、核反响、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电机、电器(包括电器性质的文化消遣用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等缘由所造成的本身损毁;
四、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效劳员、借居人员的有意行为、或勾结纵容他人盗窃、或被外来人员顺手偷摸、窗外钩物所致的损失;
五、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五条 保险金额、保险价值和保险费率
一、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依据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并且根据保险单上规定的保险标的工程分别列明;
二、家庭财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的实际价值。
三、____年期保险,储金为____ 元/千元保险金额;____年期保险,储金为____ 元/千元保险金额;____年期保险,储金为____ 元/千元保险金额。
第六条 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为____年、____年、____年三种,从签单次日零时起至保险到期日24时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第七条 赔偿处理
一、保险标的患病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依据实际损失,按损失当天出险地的市场平均价格及损失财产的购置年限计算赔偿金额,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若本保险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根据本条款规定处理。
二、本条款第三条第七款规定支付的施救爱护费用,应与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分别计算,各以保险金额为限。
三、保险标的患病损失后的剩余局部,应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在赔款中扣除。
四、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供应保险单、保险标的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出险通知书、抢救费用发票以及必要的单据和有关部门(如在单位、街道、乡镇及公安、气象部门等)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需真实牢靠,不得有欺诈行为。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
成损失的,应当担当赔偿责任。保险人收到单证后应当快速审定、核实。对手续齐全,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五、由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