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司合伙协议
公司股份合同 合作协议书 甲 方: ( 姓名), 男(女), 年 月 日财务出纳,实体业务管理等。
(三)盈余安排 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安排的重点,公司每年进行一次结算,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根据甲方 %、乙方 %的比例安排。
(四)债务担当 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当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根据甲方 %、乙方 %的比例比例担当,假如甲乙双方有一方不能按比例担当债务,就由另一方出资担当,出资方按当时银行一年定期利息向欠资方收取利息,但合伙人非为合伙共同利益而产生的债务由合伙人个人担当。
第七条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确定企业合伙首任负责人由       担当,任期为     年(月),期满可协议轮换确定,       为首任合伙监督人。企业合伙负责人的主要权限是: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支付合伙债务;企业监督负责人的主要权限是: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状况的报告、购进常用货物、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状况、共同确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确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确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 ,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
(二)合伙人的义务: ; ; 。
第九条 禁止行为 ,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 。
第十条 入伙、退伙 (一)入伙: ; ; 。
(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 其他合伙人严峻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实力人。
③ 个人丢失偿债实力。
④ 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⑤ 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三)出资的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须经其它合伙人同意后方可转让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