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七章 国际贸易结算融资
学习目标:
、提货担保、信托收据等进口贸易融资方式和出口押汇、福费廷、保理等出口贸易融资方式的具体适用情况以及申请手续;
。
关键概念:
开证额度、提货担保、,代收行通常根据其资信情况和抵押品的情况核定一个押汇额度,以供进口商资金周转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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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出口贸易融资方式
(一)打包贷款(PACKING LOAN) 1. 打包贷款的概念和作用
(1)概念:是信用证下的贸易融资方式,出口商在提供货运单据前,以供货合同和从国外收到的、以自己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向当地银行抵押,从而取得生产或采购出口货物所需的周转资金的一种装船前融资。
(2)金额:通常是信用证的一部分金额(一般为70~80%,不超过90%) 。
(3)贷款期限:一般是自信用证的抵押之日到收到开证行支付货款之日为止,一般不超过该银行向开证行寄单收款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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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打包贷款的业务流程
(1) 出口企业将信用证正本交银行,向银行提出打包贷款申请,并同时提供相应文件。
(2) 银行审核信用证和一切出口商提供的资料后,办理打包贷款。
(3) 出口企业收到国外货款后归还打包贷款本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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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口押汇 (OUTWARD BILLS)
1. 出口押汇的概念与作用
(1)概念:指出口商将代表物权的单据及其他单据抵押给银行,从而得到银行扣除押汇利息及费用后的有追索权的垫款。
押汇利息=本金×融资年利率×押汇天数/360
押汇天数的计算通常是:办理出口押汇日到预计收汇日的天数+ 5~7天。
(2)作用:主要是使出口商能向银行申请短期融资。在国外货款到达之前从银行得到垫款,加速资金周转,方便出口商的资金运作。出口押汇与其他融资方式相比,具有手续简便(无须担保、质押、保证金等)、快捷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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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信用证押汇(NEGOTIATION UNDER DOCUMENTARY CREDIT)
信用证押汇是在信用证项下,卖方以出口单据为抵押,要求往来银行提供在途资金融通,出口押汇期限一般不超过180天。 对银行来说,这种融资风险小、收款较有保障,但如交单不符,会失去开证行的信用保障。
注意点:
(1) 对于限制议付的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有不符点的单据、政治经济不稳定的国家来证、或SWIFT开立的信用证使用无密押格式,银行要从严控制出口押汇的办理。
(2) 押汇有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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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出口托收押汇(ADVANCE AGAINST DOCUMENTARY COLLECTION)
(1)定义:出口商提交单据,委托托收行向进口商收取款项的同时,要求托收行先预支部分或全部货款,待托收款项收妥后归还银行垫款。
(2)银行的权利:托收行办理押汇后成为全套单据的正当持有者,有权要求付款人支付货款。如果付款人拒付,托收行有权向出口商追索。如果出口商破产,银行对该款项可以寻求物权的保障,通过处理单据即货物来回笼资金,保留对不足部分索偿并参与破产清理的权利。
(3)银行控制风险的手段:
要核定额度,在额度内叙做出口托收押汇。
根据审查出口商的资信情况、清偿能力和履约能力、托收交单方式(D/P风险比D/A小)、是否由出口商办理运输保险等情况来考虑是否接受出口商办理押汇的要求。
选择适当的代收行,与出口商签订质押书(LETTER OF HYPOTHEC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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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出口信用证押汇和出口托收押汇的区别
出口信用证押汇有开证行(或保兑行)的付款保证,属于银行信用;
出口托收押汇属于商业信用,收汇风险大,其押汇利率高于L/C押汇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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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福费廷 (FORFAITING)
(一)福费廷的定义及主要内容
1. 定义
即无追索权出口票据贴现业务,又称为包买票据,是指包买商无追索权地购进已经承兑的、并通常由进口所在地银行担保的远期汇票或本票。
2. 主要内容
它是新型的贸易融资工具,融资比例通常为100%,还款来源为出口项下的收汇款。出口方受益人承担的费用一般由利息、手续费和承诺费三部分构成。有的银行从与同业竞争的需要出发,不收取手续费,而承诺费在客户违约时收取,仅仅收取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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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福费廷的业务特点
1. 购买的汇票或本票应产生于销售货物或提供技术服务的经常贸易项下,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票据的开立都是以国际贸易为背景的。
2. 叙做福费廷业务后,出口人必须放弃对所出售债权凭证的一切权益,而包买商也必须放弃对出口人的追索权(出口人欺诈、进口地所在法院收到法院禁付令的情况下例外)。
3. 出口人在背书转让作为债权凭证的票据时均需加注“无追索权(WITHOUT RECOU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