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简单店面租赁合同
简洁店面租赁合同13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同等地位。那么一般合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选或增设他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复原原状或赔偿损失。
九、合同期内,甲方应供应水、电正常供应,乙方应自觉遵守市政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乙方须担当相应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因甲方责任停水、停电,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的,甲方按所停水、电天数的日租金赔偿乙方。
十、乙方应合理运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如因运用不当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的,乙方应马上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第五条 承租的变更: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运用,必需事先书面对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运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担当原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十二、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供应房屋或供应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峻影响运用;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峻影响运用的。
十三、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或转让承租房屋。
(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变更动房屋结构。
(三)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五)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急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或其他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六)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峻损害的。
十四、租赁期满前,乙方要接着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一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七条 违约责任
若乙方出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收取乙方全额押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不予退还;若甲方出现违约行为,甲方需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同时,违约方还须担当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八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
十五、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时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运用状态。
十六、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清洁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运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九条 免责条件:
十七、因不行抗力缘由致使本合同不能接着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担当责任。
十八、因国家政策须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担当责任。
十九、因上述缘由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根据实际运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补充规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书面的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