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劳动合同法案例
劳动合同法案例 篇1
案例简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假如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是6 个月,试用期内的月工资为1000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1500元,假如劳动者在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完成人自己的意愿,而且是出于内心的真实意思表示。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必需诚恳,善意地行使权利,不诈不欺,诚恳守信。同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在试用期期间,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并不须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本案中,王某在填写录用人员状况登记表时,隐瞒了自己曾先后2次受行政,刑事处分的事实, 是一种不诚恳, 不善意的行为, 违反了诚恳信用原则。虽然签订合同是双方自愿的, 但这种自愿是建立在虚假材料的基础上的,本质上是违反了同等自愿的原则。
法条链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劳动合同法案例 篇4
案情简介: 赵某是某公司的销售代理。2022 年,该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规定:赵某可以从产品销售利润中提取60%的提成,本人的病,伤,残,亡等企业均不负责。在一次外出公干中,由于交通事故,赵某负伤致残。赵某和该公司发生了争议并起诉到劳动行政部门, 要求解决其伤残保险待遇问题。请对该案例进行分析。
案情分析:《劳动合同法》第3条规定的订立劳动合同要遵循的合法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订立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法规既包括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也包括以后颁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既包括劳动法律,法规,也包括民事,刑事,行政和经济方面的法律, 法规。合法原则包括: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需合法: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需合法和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和形式合法。《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解除劳动者权利的,属于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赵某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公司不负担赵某任何伤残待遇费的条款属于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内容明显违法。因此,这一条款是无效的。
法条链接:《劳动合同法》其次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解除劳动者权利的。
劳动合同法案例 篇5
2022年8月1日,高校毕业生田宇胜利应聘到通天红酒有限公责任公司成为了一名红酒销售员,公司与田宇约定按月支付其2000元的基本工资,并按销售业绩确定提成,但公司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入职三个月,田宇迟迟未得到工资。2022年10月31日,销售业绩只能刚好达到公司最低标准的田宇想到了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他自入职至今拖欠的工资。通天红酒有限责任公司以田宇销售业绩不佳为由拒绝支付拖欠的工资款。田宇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劳动仲裁。
: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
一、通天红酒有限公司能否以田宇销售业绩不好为由拒付工资;
二、未与田宇签订劳动合同的通天有限公司是否须要担当法律责任。
首先,通天红酒有限公司以田宇的销售业绩不好为由拒付工资没有法律依据。依据我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
本案中,田宇的销售业绩虽然不能拔得翘楚,但是也达到了公司对销售人员销售业绩的最低标准,因此,通天红酒有限责任公司必需足额支付田宇入职以来拖欠的全部工资。
其次,未与田宇签订劳动合同,通天红酒有限责任公司是否须要担当法律责任。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办案中,田宇入职三个月以来,公司始终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并未约定试用期。因此,自2022年9月1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通天红酒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对田宇支付超过一月未满一年期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未签订的情形下,即便约定了试用期,用人单位仍旧要根据《劳动合同法》82条的规定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超过一月未满一年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实践中,劳动者须要供应能够证明其与用人单位的确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计算,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未用工的,劳动关系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劳动合同法案例 篇6
合同快到期,一般用人单位都会通知职工本人续签,而假如用人单位合同续签通知未刚好传达到员工本人很可能会面临赔偿的境遇,对于未签合同期间的工资还得支付双倍的标准。
案例:单位续签通知不到位导致赔偿
张先生系外来从业人员,自20XX年起就在上海某工厂工作,由于他工作表现不错,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