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企业应编制粉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通风除尘、粉尘爆炸预防及控制等安全设备设施应确保持续有效,未经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负责人批准,不应更换或停止使用。
粉尘爆炸场所的出入口、生产区域及重点危险设备设施等部位,应设置
显著的安全警示标识标志。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应根据爆炸性粉尘环境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划
分为 20 区、21 区和 22 区,分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20 区应为爆炸性粉尘环境持续地或长期地或频繁地出现的区域;21 区应为
在正产运行时,爆炸性粉尘环境可能偶尔出现或故障状态下出现的区域;
3 / 1222 区应为在正常运行时,爆炸性粉尘环境一般不可能出现的区域,即使出
现,持续时间也是短暂的。
5 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
存在粉尘爆炸的工艺设备或存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建构筑物,不应设
置在公共场所和居民区内,其防火间距应符合 GB50016 的相关规定。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宜为框架结构的单层建筑,其屋顶宜用轻
型结构,如为多层建应采用框架结构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应设直符合 GB50016 等要求的泄爆面
积。
对涉及粉尘爆炸危险的工程及工艺设计,当有专门的国家标准时,应符
合标准规定;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宜设置在露天场所;如厂房内有粉
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宜设置在建筑物内较高的位置并靠近外墙。
梁、支架、墙及设备等应具有便于清洁的表面结构。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区域)应设有符合 GB50016 相关规定的安全出口,
其中至少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严格控制区域内作业人员数量,不得设有休息室、
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与其他厂房、员工宿舍不得小于 GB50016 规定的防火
安全距离
6 防止粉尘云与粉尘层着火
防止粉尘自燃
具有自然性的热粉料,贮存前应冷却到正产贮存温度。
在通常贮存条件下,大量贮存具有自燃性的散装粉料时,应对粉料温
度进行连续监测;当发现温度升高或气体析出时,应采取使粉料冷却的措施
对遇湿自燃的金属粉尘,其收集、堆放与贮存时应采取防水措施
防止明火与热表面引燃
4 /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不应存在明火。当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遵守下
列规定;
——由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批准并取得动火审批作业证
一一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作业场所 10 米范围内的可燃粉尘并配备充足
的灭火器材;一—动火作业区段内涉粉作业设备应停止运行;—一动火作业的
区段应与其它区段有效分开或隔断
——动火作业后应全面检查设备内外部,确保无热熔焊渣遗留,防粉尘阴
燃;
—一动火作业期间和作业完成后的冷却期间,不应有粉尘进入明火作业场
所
与粉尘之间接触的设备或装置(如电机外壳、传动轴、加热源等),
其表面最高允许温度应低于相应粉尘的最低着火温度;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备和装置的传动机构符合下列规定:一一工艺设
备的轴承应密封防尘并定期维护;有过热可能时,应设置轴承温度连续监测装
置;
—-使用皮带传动时应设置打滑监测装置;当发生皮带打滑时,应进行自动
停车或发生声光报警信号
——金属粉末干磨设备应设置温度监测装置,当金属粉末温度超过规定值
时应自动停机。
防止电弧和电火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