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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doc

上传人:泰山小桥流水 2022/10/12 文件大小:2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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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内容
(一)孕初期健康管理
13周前为孕妇成立《母子健康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

、社区卫生服
务中心成立《母子健康手册》。
:咨询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察看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惯例、
尿惯例、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有条件的地
区建议进行血糖、***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
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展开孕初期生活方式、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重申防止致畸要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见告和敦促孕妇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疗。
依据检查结果填写第1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对拥有妊娠危险要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
妇,实时转诊到上司医疗卫活力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
结果。
(二)孕中期健康管理
进行孕中期(孕16~20周、21~24周各一次)健康教育和指导。
孕妇健康状况评估:经过咨询、察看、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核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
进行评估,辨别需要做产前诊疗和需要转诊的高危要点孕妇。
对未发现异样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生活方式、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见告和敦促孕妇进行预防出生缺点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疗。
对发现有异样的孕妇,要实时转至上司医疗卫活力
构。出现紧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刻转上司医疗卫活力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三)孕后期健康管理
进行孕后期(孕28~36周、37~40周各一次)健康教育和指导。
展开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使自然临盆、母乳饲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归并症防治指导。
危孕妇应依据就诊医疗卫活力构的建议敦促其酌情增加随
访次数。随访中若发现有高危状况,建议其实时转诊。
(四)产后访视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收
到临盆医院转来的产妇临盆信息后应于产妇出院后1周
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增强
母乳饲养和重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重生儿访视。
经过察看、咨询和检查,认识产妇一般状况、乳房、子宫、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状况。
对产妇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对母乳饲养困难、产后便秘、痔疮、会阴或腹部伤口等问题进行办理。
发现有产褥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好、妊娠归并症未恢复者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的产妇,应实时转至上司医疗卫活力构进一步检查、诊疗和治疗。
经过察看、咨询和检查认识重生儿的基本状况。(五)产后42天健康检查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
康检查,异样产妇到原临盆医疗卫活力构检查。
经过咨询、察看、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必需时进行协助检核对产妇恢复状况进行评估。
对产妇应进行心理保健、性保健与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纯母乳饲养6个月、产妇和婴幼营养等方面的指导。
三、服务流程四、服务要求
(一)展开孕产妇健康管理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该具备服务所需的基本设施和条件。
(二)依据国家孕产妇保健有关规范要求,进行孕产妇
全程追踪与管理工作,从事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人
员应获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过孕产妇保健专业技术培训。
(三)增强与村(居)委会、妇联有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孕产妇人口信息。
(四)增强宣传,在基层医疗卫活力构公示免费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育龄妇女愿意接受服务,提升早孕建册率。
(五)每次服务后实时记录有关信息,归入孕产妇健康档案。
(六)踊跃运用中医药方法(如饮食起居、情志调摄、
食疗药膳、产后痊愈等),展开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
服务。
(七)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基层医疗卫活力构在孕中
期和孕后期对孕产妇各进行2次随访。没有助产技术服务
资质的基层医疗卫活力构敦促孕产妇前去有资质的机构进
行有关随访。
五、工作指标
(一)早孕建册率=辖区内孕13周以前建册并进行第
一次产前检查的产妇人数/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
×100%。
(二)产后访视率=辖区内产妇出院后28天内接受过
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该地该时间内活产数×100%。六、
~5次产前随

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