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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行业务二O一五年度
经营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投行业务发展,建立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投行业务拓展积极性,确保完成全行年度经营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投行业务运营模式
总行投行部业务运作包括条线管理业务和直营业务:
、产品设计、投后管理组织指导、客户维护等管理职责的业务,该类业务由分支独立承担风险成本和享受考核收益。
,无需分支配合的及投行业务。直营业务由团队独立承担风险成本和享受考核收益。
第三条投行部实行一部两制考核
,具体承担管理职责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确定名单,管理人员按照总行部门员工考核。
2. 投行部下设直营团队作为独立的盈利中心考核。总行对团队直营业务下达考核指标,根据直营业务达成情况计算团队绩效,实行额度包干。条线管理类业务不纳入
投行团队考核、不计算团队绩效。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投行部管理层领导班子和员工。
第二章投行业务考核范围和经营计划
第六条投行业务考核
一、直营投行业务全部纳入团队考核,按照投行直营业务实现的经济利润和中间业务净收入核定指标和计算绩效。
二、投行业务风险资产占用、表内外资产摆布由金融市场部统一把握,投行部要与金融市场部密切协作,根据全行资产负债管理要求推进业务。
三、投行业务经济利润=FTP利息净收入+非利息净收入-运营成本-风险成本-资本成本
。
、运营成本、风险成本、资本成本执行全行统一政策。
,如果资产质量恶化计提减值损失导致经济利润为负数的,递延至下年继续计提;当收回不良时,按照计提时间顺序返还利润。
四、中间业务净收入分为指标和奖励两个口径。
,按照上述口径核定中间业务净收入指标。
、持有后卖出、财务顾问费等产生的息费合一类的中间业务收入,以奖励口径中间业务净收入计算团队中间业务各项绩效奖励。
第七条投行直营团队经营计划:;中间业务净收入3500万元,人均中间业务净收入不低于150万元。非标等不良资产为0。
第三章投行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绩效奖金考核
第八条投行部负责人效奖励50%与岗位职等绩效挂钩,其余部分与团队业绩完成挂钩。
投行部负责人绩效奖励=总行员工奖金基数×负责人职等奖金系数×50%×部门考核得分÷100+(团队中间业务净收入×%+团队投行资产业务经济利润×%)×团队业务及经营合规考核得分÷100-费用超支扣减
根据部门年度业务开展情况,经行长办公会研究可对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项奖励。负责人固定薪酬及绩效由总行承担。部门考核得分由人力资源部提供。
第九条核定管理人员奖金按照核定的人数和职等系数计算奖金额度。管理人员的固定薪酬及奖金由总行承担。
核定管理人员绩效奖金额度=总行员工奖金基数×职等奖金系数×部门考核得分÷100
第十条除部门负责人、核定管理人员以外,其余员工全部作为团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