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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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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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安全管理的要求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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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系统测试记录 14
火灾报警系统测试原始记录 15
探测器/手报/消火栓按钮测试原始记录表 16
防火门测试原始记录 17
防火卷帘测试原始记录 18
排烟/正压风机测试原始记录 19
防火阀/排烟阀/送风阀测试原始记录 20
水流指示器/末端试水装置测试原始记录 21
管网/喷头测试原始记录 22
消火栓测试原始记录 23
湿式报警阀/预作用阀/雨淋阀测试原始记录 24
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测试原始记录 25
气体灭火系统测试原始记录1 26
气体灭火系统测试原始记录2 27
维保服务记录表格 28
消防控制室巡查记录 28
消防设施年/季度检查记录 30
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 31
消防维保方案
甲方(使用单位)
乙方(维保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乙方保证具有为甲方提供能够服务的资质、能力和经验,为明确双方在本合同项下建筑消防设施维保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结合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同制定本方案。详细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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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负责下列建筑消防设施中的第项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
1、建筑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设施;2、消防给水设施;3、防烟、排烟设施;4、消防电气和通讯设施;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7、气体灭火系统;8、水喷雾自动灭火系统;9、低倍数泡泡沫灭火系统;10、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11、蒸气灭火设备;12、移动式灭火器材。(详见附件建筑消防设施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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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维修保养期限届满前30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维修保养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人民币整(¥)。
:甲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按( √季□半年□大年)支付维保费用,每次维保工作结束由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并签字后,于收到相应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当季维保费用( 元)。
、技术规范的要求配置各种消防设施,不得擅自拆卸、圈占、挪用和停用。
。
、操作规程,发现故障及时通知乙方。
。
,明确每月维保明细内容。每月根据消防技术规范规定定期对承担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全面维修保养和检查测试一遍,保证其正常运行,并向甲方出具有乙方签字的《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报告书》,并由甲方人员签字确认、存档。
,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需上门维修的立即上门维修(24小时内)。
,对甲方值班人员或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免费进行消防培训。
;确需更换的,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的报废证明。所有部件更换、及主机维修仅收材料费,免收维保费。
;因保养不到位或者工作人员违章作业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负责承包范围(维保方与业主合同约定)内的设备维护,含设备临检、保养、消缺、校验、定期工作、设备卫生等工作;负责特殊消防设备的定期试验工作,并提出定期补充气体、泡沫的计划,保证气体、泡沫储备充足,满足使用。
负责上述设备防腐层损坏后的修补工作;
负责所维护范围内各种运行工况下设备(系统)的缺陷维护、抢修及其修后自检和试验(如常规定期校验,卫生清扫)等工作;
负责检修维护后设备、系统的各种试验的配合工作(不包括外协项目中的过程配合工作);
负责所维护范围内转动设备及部件的换油及滤油工作;
负责设备维护设备台帐、检修记录及文件包编制,设备信息数据的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