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物资采购领用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领用管理办法物资采购领用管理办法物资采购领用管理办法为了规范物资采购和领用程序,节约开支、降低费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大宗备件、燃料、原料、易耗品等实行集团采购大宗备件指车辆修理常用备件,如轮胎、机油、润滑油等,燃料指本公司车辆用的汽油、柴油,原料和易耗品指电焊条等常用材料。以上物资,均实行集团采购。其程序如下:
(一)成立集团采购领导小组。组长:
总经理,副组长:
副总经理。成员:
总经理助理、修理厂厂长、机械加工公司经理、实业公司和储运公司分管车辆的副经理、采购员。
(二)确定集团采购的物品。领导小组研究和确定集团采购物品的种类。
(三)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所有属于集团采购的物资,将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四)领导小组根据各供应商的投标书,通过对比各种品牌的性价比,最终确定采用哪种品牌的物品和供应商。然后与供应商协商物品供应、验收和结算办法,签订供货合同。
(五)向全体员工公开各种物品采购结果,接受员工监督。
二、非集团采购物品的采购与管理非集团采购的物品实行审批制度。各部门或公司需求的物资材料单笔价格在50元以上的,一律填写物
资购置申请单,由各部门或公司负责人签字,报集团办公室审批后方可购置。特殊情况下来不及审批的紧急需要物品,应电话与本部门经理和办公室主任沟通后再采购,但过后要补填物资购置申请单。
三、事物用品和消耗品的采购和领用事物用品和消耗品指文具、纸张、印刷品、油墨等易耗办公用品,毛巾、肥皂、水壶、水杯、拖布、铁锹等卫生和日常工具、用品,桌椅、衣架、微机、打字机等固定资产用具。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