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建筑给水排水设计的质量、使设计符合适用、经济、安全、卫生等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应满足生活、生产和消防等要求、同时还应为施工安装、操作管理、维修检测以及安全保护等提供便利条件。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但设计下列工程时、还应按现行的有关专门规范或规定执行:
一、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和胀缩土等地区的建筑物;
二、抗震设防烈度为10度的建筑物;
三、矿泉水疗、人防建筑和有放射性的、遇水引起爆炸的生产工艺等、有特殊要求
的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的设计。
第1。0。4条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
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给水
第一节用水定额和水压
第2。1。1条住宅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住宅类别、建筑标准、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地区条件、应按表2。1。1确定。
住宅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表2。1。1
注:当地对住宅生活用水定额有具体规定时、可按当地规定执行。
第2。1。2条集体宿舍、旅馆和其他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地区条件、应按表2。1。2确定。
集体宿舍、旅馆和公共建筑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表2。1。2
注:①高等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为生活用水综合指标。
②集体宿舍、旅馆、招待所、医院、疗养院、休养所、办公楼、中小学校生活用水定额均不包括食堂、洗衣房的用水量。医院、疗养院、休养所指病房生活用水。
③菜市场用水指地面冲洗用水。
④生活用水额定除包括主要用水对象用水外、还包括工作人员用水。其中旅馆、招待所、宾馆生活用水定额包括客房服务员用水、不包括其他服务人员用水量。
⑤理发室包括洗毛巾用水。
⑥生活用水定额除包括冷水用水定额外、还包括热水用水定额和饮水定额。
第2。1。3条工业企业建筑生活用水定额、应根据车间性质确定。一般宜采用25~35L/人·班、小时变化系数为3。0~2。5、用水使用时间为8h。
工业企业建筑淋浴用水定额、应按表2。1。3确定、淋浴用水延续时间为1h。
工业企业建筑淋浴用水定额表2。1。3
注:①每辆汽车的冲洗时间为10min、同时冲洗的汽车数应按汽车台的数量确定。
②汽车库内存放汽车在25辆及25辆以下时、应按全部汽车每日冲洗一次计算;存放
汽车在25辆以上时、每日冲洗数、一般按全部汽车的70%~90%计算。
第2。1。4条生活用水定额、水压及用水条件、应按工艺要求确定。
第2。1。5条有洗车台的汽车库内汽车冲洗用水定额、根据道路路面等级和沾污程度、应按下列定额确定:
小轿车250~400L/辆·d
公共汽车、载重汽车400~600L/辆·d
注:每辆汽车的冲洗时间为10min、同时冲洗的汽车数应按汽车台的数量确定。
第2。1。5A条汽车库地面冲洗用水定额可在2~3L/m2范围内选定。
第2。1。6条消防用水量应按现行的有关消防规范的规定确定。
第2。1。7条卫生器具给水的额定流量、当量、支管管径和流出水头、应按表2。1。7确定
卫生器具给水的额定流量、当量、支管管径和流出水头表2。1。7
注:①表中括弧内的数值系在有热水供应时单独计算冷水或热水管道管径时采用。
②淋浴器所需流出水头按控制出流的启闭阀件前计算。
③充气水龙头和充气淋浴器的给水额定流量应按本表同类型给水配件的额定流量乘以0。7采用。
④卫生器具给水配件所需流出水头有特殊要求时、其数值应按产品要求确定。
⑤浴盆上附设淋浴器时、额定流量和当量应按浴盆水龙头计算、不必重复计算浴盆上附设淋浴器的额定流量和当量。
第2。1。8条在满足使用要求和保持给水排水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应采用节水型卫
生器具给水配件。节水型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应满足产品标准的要求、并具有产品合格证。
第二节水质和防水质污染
第2。2。1条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当生活饮用水不能保证用水需要、或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采用非饮用水作为
大便器(槽)和小便器(槽)的冲洗用水。
第2。2。2条生产用水的水质、应按工艺要求确定。
第2。2。3条生活饮用水不得因回流而被污染、设计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给水管配水出口不得被任何液体或杂质所淹没。
二、给水管配水出口高出用水设备溢流水位的最小空气间隙、不得小于配水出口
处给水管管径的2。5倍。
三、特殊器具和生产用水设备不可能设置最小空气间隙时、应设置防污隔断器或
采取其他有效的隔断措施。
第2。2。4条生活饮用水管道不得与非饮用水管道连接。在特殊情况下、必须以饮用水作为工业备用水源时、两种管道的连接处、应采取防止水质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