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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的效力与适用范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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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的效力与适用范围.docx

上传人:bai1968104 2017/12/19 文件大小:4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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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不安抗辩权的效力与适用范围
【内容提要】我国《合同法》第68条规定关于不安抗辩权的立法迫使陷于不安的合同当事人不得不先进行履行准备,由此将来可能因此造成很大损失,对于自己乃至于对方都有重大不利。应当允许双务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在有理由陷于不安的情形下,不仅可以中止债务的履行,而且可以中止履行准备,由此导致迟延履行的,不负迟延责任。 
我国《合同法》第68、69条规定恤了先为给付义务人的不安抗辩权(注:但◎是,《合同法》第69条赋予了中止履行龌的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解除合同的权利。懈这样,在实际行使解除权之前,当事人同美时享有不安抗辩权和解除权。解除权的性质(形成权)和功能(取消交易)都十分ば清楚。我们今天说“不安抗辩权”的时候瑶,常常会在两种意义上使用,一种是从严Л格的“抗辩权”角度来说的,另一种是用以泛称第68、69两条规定,其内容就帧不仅仅包括了第68条上严格意义上的不踵安抗辩权,又包括了依据第69条产生的升解除权。本文所称“不安抗辩权”是在严扶格意义上使用的。)。该规定虽然对传统早的大陆法系制度作了若干重要改进,但是旰主要体现在“不安”事由的范围上有所扩大,以及先给付义务人一定条件下可以进废而取得解除权。在可以主张此权利的当事
人(局限在先给付义务人)以及中止履行盆的对象上,仍然延续大陆法系的传统见解旄。 
本文主要讨论的是,在不安抗辩权胛规则的设计上,中止履行的范围仅仅是履见行期届满后的债务履行,还是也可以包括履行期届满前的履行准备,进而探讨得主啸张不安抗辩权的主体是否应当仅限于先给蘸付义务人。笔者希望本文的讨论有助于深化对不安抗辩权制度的认识,建立更加完ㄍ善的规则,并希望对于更深入地理解抗辩运权理论也可以有一定益处。 
一、不安綮抗辩权的效力:免除违约责任的法定事由鞘 
这里先基于现行法的规定而加以说明飓。 
举一个典型的情形。双方2月1日的合同约定买卖一批货物,3月1日须交铄付铁路托运,买受人4月1日付款。买受と人2月15日来信,说由于生产计划变更墓,希望能够提前发货。出卖人把来函扔进ン废纸篓,置之不理。3月1日,出卖人来垧到铁路办理托运手续,不经意看到报纸载,买受人公司因为经理侵吞公司财产、经楮营不善等原因,债主天天逼债,面临绝境,并痛陈投资者当初选人不当之害。出卖祯人大惊,急忙停止办理手续。买受人3月揄3日来电催促,出卖人立刻回电向对方询耄问情况,要求对方采取措施确保能够支付Ⅲ价款,并且表示暂停发货。对方3月15冖日回电,表示本公司经理已经在20天之
拜前更换,公司状况正在改善之中,并提供战了银行的保函。出卖人3月17日将货物托运。 
买受人2月15日来信后,出茏卖人置之不理,没有发货,该不作为是否盛发生法律效果?是否因为不履行而承担违呢约责任?不。因为合同虽然2月1日生效甍,买受人的债权已经发生,但是因为履行ど期尚未届满,所以没有发生请求权,出卖凶人也没有给付义务。所以不交付并非义务的不履行,不符合《合同法》第107条规定的违约要件。 
3月1日铁路托运蕤业务部门业务时间结束之时,出卖人依合疒同而发生的交付托运义务履行期届满(注自:3月1日是一个期间,根据《民法通则莺》第154条第4款的规定,截至时间是闰24时,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瞎的时间截止。),即,在此时点,买受人楂的请求给付权发生,出卖人的给付义务发殷生,可是在此时出卖人并没有完成给付,犊所以就有了义务的违反,构成迟延履行。档那么问题是,出卖人是否须承担迟延责任。从法律政策上来说,立法者认为出卖人埂因合理理由发生不安(买受人经营状况严阜重恶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应当允许其暂停给付,并且不须因此承担迟眸延责任。那么在技术上如何实现这一政策莽? 
至少有一个选择是,规定由于该特腾定原因,债务履行期视为尚未届满,直到
蕻不安之原因除去之后才认为履行期届满,儿也就是说,可以特别规定为出卖人的给付义务不发生,从而不履行并非违反义务。骣但是这样做会有许多困难(注:比如,不土安抗辩权的效力须当事人提出主张才发生娉,而特别规定履行期视为没有届满则等于┾无须当事人援用该权利,无法实现立法意图。又比如,在诉讼时效的计算上,出卖辰人的给付义务不发生,则诉讼时效不开始计算,这对出卖人非常不利。)。所以大胂陆法系不采用这种逻辑构成,而是采用另赍外一种技术:债务履行期仍然按照约定届馔满,买受人仍然取得请求权,但是赋予出卖人一种特别权利,其内容就是对抗请求副权的行使,使得请求权暂时不得实现。也冷就是说,如果没有不安抗辩权而拒绝履行陵自己的债务,原本会构成履行迟延。但是ュ因为有不安抗辩权的存在,其拒绝履行不具有违法性,所以不承担迟延责任。[1季](P401)这种不承担迟延责任体现在两个方面:如果在不安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