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
文档名称:

贷款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doc

格式:doc   大小:1,812KB   页数:6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贷款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doc

上传人:neryka98 2017/12/19 文件大小:1.77 M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贷款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贷款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当前工业经济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破解企业发展中的融资难题,市政府决定成立面向广大中小企业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贷款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更好地支持和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为规范担保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特制订本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担保公司是指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由市财政出资依法设立、在原****工业发展贷款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基础上组建的政府性担保公司,公司性质为国有全资,首期注册资本5000万元。
第三条担保公司根据《浙江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开展经营业务,以工业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目标是扶持中小企业稳健经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四条担保公司的主管单位为经信局,负责日常运营的指导,并参照县属国有企业进行日常管理。
第五条市政府扶持担保公司的发展与壮大,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补助或奖励资金,县财政按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注册资本金额度。
第二章经营管理
第六条担保公司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建立公司治理机构,健全组织运营机构,并遵守审慎经营规则,建立健全担保项目评审、保后管理、追偿处置等业务规则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
第七条  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服务的企业应当是在本县注册,经营者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按章纳税,企业成长性、收益率较好,还款来源有保证,符合国家和省、市、县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重点支持亩均产出高的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科技型企业。
第八条担保公司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的担保额度比例原则上为1:8,与合作银行的风险责任承担比例原则上为2:8,具体以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
第九条担保公司主要提供短期小额流动资金的贷款担保服务,单笔或累计担保额度一般不超过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的10%,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5%,期限为一年以内。
第十条被担保企业运行正常、按贷款用途使用资金、按时结息还贷、反担保能力趋增,担保到期时原则上可继续担保。
第十一条 担保公司开展担保业务,应对被担保的企业以及提供反担保的企业进行资信尽职调查,了解企业融资需求,掌握其真实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
第三章 从业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  担保公司从业人员按岗位分一般和专职岗位。一般岗位是指公司内勤人员,包括会计、出纳、档案保管员等,专职岗位人员是指公司业务管理人员,包括公司高管、业务经理等。
担保公司专职岗位人员由主管单位向社会公开选聘和管理,一般岗位人员由担保公司负责招聘和管理。
第十三条 专职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熟悉担保业务和信贷业务。
(二)具有宏观经济的分析和预测能力。
(三)熟悉本县企业及行业情况。
(四)掌握财务基本知识,能熟练分析财务报表。
(五)有一定的企业经营管理和法律常识。
第十四条 担保公司从业人员应尽职履责,并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一)廉洁奉公、恪尽职守、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对尽职调查的全面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秉持全面、真实、审慎、高效原则,在尽职调查过程中不受任何因素干扰,独立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