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汕头市龙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垃圾压缩设备及钩臂车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TD12G019
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
日期:2012年7月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合同书格式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汕头市龙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对汕头市龙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垃圾压缩设备及钩臂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所有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TD12G019。
二、采购人名称:汕头市龙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三、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垃圾压缩设备及钩臂车采购项目。
四、项目内容
包组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规格、性能
包组一
水平式垃圾压缩设备(一机三箱一车)
2套
¥
详见《用户需求书》
包组二
小型钩臂车
2辆
¥
环保型密封式垃圾箱
20只
五、采购预算:
包组一:¥(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包组二:¥(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六、本项目分为两个包组,投标人可就两个包组或单个包组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能中标两个包组。
七、交货及安装验收:
: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设备进场的7天内将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验收安排如下:
1)全部货物到达次日开始安装;15日内安装完毕。
2)验收时间:工程完工后1个月为试运行期;在试运行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八、主要技术要求: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投标(详见用户需求书)。
九、质保期:1年。
十、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环卫设备生产、成套销售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能提供成熟可靠的相同垃圾压缩处理的设备,具有丰富的类似设备系统设计、生产、安装调试的经验;
4、若拟提供货物不是投标人制造或生产的,投标人须得到货物制造商或生产商的营业执照和就本次投标的正式授权及技术服务承诺书(原件);
5、对采用专利设备进行投标的必须具有该技术、设备专利证书或授权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2年7月23日至2012年7月27日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头市衡山路7号亿兴大厦13楼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8月14日上午10时(注: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三、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东省汕头市衡山路7号亿兴大厦13楼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十四、开标时间:2012年8月14日上午10时
十五、开标评标地点:广东省汕头市衡山路7号亿兴大厦13楼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54-8881064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工
电话:0754-88699698
传真:0754-88699393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衡山路7号亿兴大厦13楼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邮编:515000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衡山支行
帐号:17020**********
十六、采购文件公示
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汕头市政府采购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报》、《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公示期为自采购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司提出质疑。
十七、采购代理机构期望得到的协助与配合
如对采购文件有任何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汕头市政府采购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可能会有更正公告,投标截止前3日可能会有延期公告,请采购文件收受人予以高度重视。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希望购买了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在开标前3日,按上述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我们。对您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