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汕头市宜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9 年度审计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联系电话: +86(010)6554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telephone: 2288
+86(010)6554
2288
ShineWing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 Chaoyangmen Beidajie,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传真: +86(010)6554
accountants 100027, facsimile: 7190
审计报告
XYZH/2009GZA1008-1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汕头市宜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东房产公司”)财
务报表,包括 2009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09 年度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
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宜东房产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
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
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
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
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
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
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
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宜东房产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
面公允反映了宜东房产公司 200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09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唐玲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正福
中国北京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汕头市宜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汕头市宜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其前身为汕头市澄海区宜华机
动车驾驶员培训场有限公司)。由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80万元人民币,刘绍山出
资20万元人民币组建而成。于2001年3月19日取得注册号为440583000003645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2008 年 1 月 11 日,刘绍山将其持有的宜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场有限公司 20%股权以
20 万元转让给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08 年 1 月 11 日,经汕头市澄海区工商行政
管理局澄核变通内字[2008]第 0800005089 号核准变更登记,变更后企业名称为汕头市宜东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汕头市澄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440583000003645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8 年 5 月 19 日,根据宜东房产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公司章程规定增加注册资
本金人民币 24417 万元,增资金额全部由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投入。增资后注册资
本和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 24517 万元。
2009 年 12 月 15 日,根据宜东房产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公司章程规定增加注册资
本金人民币 19681 万元,增资金额全部由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投入。增资后注册资
本和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 44198 万元。
2009 年 12 月 24 日,根据宜东房产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公司章程规定增加注册资
本金人民币 13613 万元,增资金额全部由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投入。增资后注册资
本和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 57811 万元。
注册地址:汕头市澄海区经济开发试验区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