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正安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文件
正教科通〔2013〕90号
正安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2013年选拔普通中小学(幼儿园)
市级教学名师和骨干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直学校、乡镇中心小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2]41号)文件精神和遵教发【2013】6号文件要求,结合《正安县名师名校工程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名师带徒的引领和骨干教师示范作用,加快我县中小学教学名师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决定2013年开展市级名师和市级骨干教师的推荐评审工作,现将有关推荐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普通中小学市级教学名师和骨干教师的推荐评审选拔,促进一批青年教师成长和构建一支师德高尚、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
、素质优良的中小学名师和骨干教师队伍。2013年推荐市级名师18名和市级骨干教师75名,并逐年推进这项工作,使其在十二五期间达到市级名师25名、市级骨干教师100名目标。
二、推荐选拔原则
推荐选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学校层面推荐要经过行政会通过,片区教管中心审核,公示三个程序进行选拔推荐(高中学校教管中心审核这一程序为学生测评)。
中小学(幼儿园)市级教学名师从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在职省级骨干教师和市级骨干教师中推选。市级骨干教师从县级骨干教师中推选。要兼顾不同类型的学校、学段和学科,尽量做到合理分配。要按照“倾斜农村”的要求,同等条件下农村学校(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优先;对农村学校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论文等要求上可作适当放宽。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结合办学特点,参照中小学选拔条件进行推选。
三、推荐选拔条件
(一)中小学(幼儿园)市级名师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践行“贵州教育精神”和“贵州教师誓词”,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笃学,精通业务,教育理念先进,教学特色鲜明,在教育教学中能结合全面贯彻落实新课改要求;关心学生,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在教师、学生、家长中评价良好。对违反规定从事第二职业,进行有偿补课,体罚学生以及有损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幼儿园在职省级骨干教师和市级骨干教师中推选。市级名师推荐选拔条件中3至6条的业绩、奖项等需在2006年初至2012年12月底期间获取。市级名师,男教师须在57岁以下,女教师须在52岁以下(即男教师
195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和女教师196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高的知识水平,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教育教学成绩突出。主讲过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学术讲座、专题报告等3次以上;或获得过省级优质课教学评比三等奖、市级优质课教学评比二等奖以上。
;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指导青年教师5人以上(指导时间一年以上),效果显著;积极承担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3次以上,效果显著,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承担过“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市培计划”教学任务的教师。
。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含《遵义教育》)上发表与任教学科一致的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或主持过市级课题研究项目,参与过省级课题研究项目。
,是学校思想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者,并获校级以上表彰;或担任班主任工作成绩突出,获校级以上表彰。
(二)中小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
《推荐选拔条件》(一)中的第1条。
《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中学教师为中教一级、小学教师为小教一级以上,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其中男教师年龄在50岁以下,女教师在45岁以下(即196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男教师和
196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女教师)。市级骨干教师推荐选拔条件中3至7条的业绩、奖项等需在2006年初至2012年12月底期间获取。
;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在“十一五’’期间取得县级骨干教师荣誉称号;指导青年教师3人以上;积极参加“十一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并取得合格证书;参加过县级以上集中培训,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承担或参加过“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市培计划”的教师(特别是优先遴选市教育局选派到北京西城区、海淀区等地参加研修培训的骨干教师)。
、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高的知识水平,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教育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