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苏教考招〔2013〕37号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江苏省硕士
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硕士生报考点、各硕士生招生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2号)、《关于印发<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通知》(教学司〔2013〕6号)、《关于印发<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表>的通知》(教学司〔2013〕7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对做好2014年我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报名工作的组织管理
报名工作是全年招生工作的基础性环节,具有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和操作要求高等重要特点。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报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要按照教育部文件中明确的分工和职责,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周密部署,精心安排,责任到人,加强督查,健全预案,规范实施,确保
2014年的报名工作万无一失。如因管理不力,造成工作延误和重大差错而影响我省乃至全国报名工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统一部署,精心做好报名的宣传、咨询和服务工作
各硕士生招生单位要按时、完整、准确地上传招生专业目录,公布年度招生简章,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招生简章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网报系统中院校信息发布、网报公告栏目等途经,加大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的宣传力度。其中网报公告内容包括:接受报考考生范围、报考条件、报考点、报名时间、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等。公告内容一定要详尽、准确,避免引起考生歧义。应让考生提前知晓有关规定、程序、办法,以及报考相关专业的特殊要求(包括不接受异地报名的专业等提示)。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各有关单位要在招生简章和网报公告中提醒考生及时查看本人的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现场确认时,各报考点须认真核验考生递交的认证报告。
各有关单位要指派有较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的同志专门负责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确保信息发布和宣传咨询工作的合法性、权威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狠抓落实,认真做好报名的预演练和应届本科生预报名工作
报名预演练和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是检验报名各环节工作准备情况、锻炼队伍、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必要过程,同时也可以减轻正式报名期间的网络压力。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认真完成报名预演练和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各个环节的工作。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在正式网报期间依然有效,如无需改动,则无需重复报名。
四、精心组织,周密做好报名信息的确认工作
报名信息的现场确认工作是报名工作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报名信息的完整、准确与有效。各报考点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和工作流程,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做好人员培训和设备检测工作,确保信息确认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
,各报考点应在临街门面设置有报考点名称的横幅,注明“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32××)报考点”字样,在通往确认信息场所的道路上要设置显著路标。
各报考点还应在确认信息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场规则》、《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公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主要条款等,充分利用现场确认信息的机会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强化考生遵纪守法、诚信考试的观念。
-14日每天8:30-17:00,逾期(时)不再办理。各报考点可按每2000名考生配备一套仪器设备,其中需包含第二代身份证识别仪,用以识别或纠正考生填写的身份证号码。每个报考点还需另准备一套备用设备。在人员配备上,每个完整流程一般设交费处2人,验证、拍照、打印处3人,签字确认处2人,信息修改处(含重新打印)2-3人。
,全省各报考点须打印《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以下简称《信息简表》)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一式两份,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份交报考点备查,一份由考生留存。各报考点须根据2013年报考人数及实际打印情况(2014年相应增加10%左右),准备好A4纸,每张A4纸正、反两面,一面用于印制《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一面用于现场确认时打印《信息简表》。
考生确认信息原则上按下列流程办理:考生凭报名号缴纳报考费→取得缴费收据→验证[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应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