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潮州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
(试行稿)
潮州市教育局
2010年8月20日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部署,我市从2010年秋开始进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10]6号)、《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通知》(教基[2010]21号)和省教育厅2010年4月《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通知》(粤教基[2010]4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验方案。
实验工作的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以教育要“三个面向”的指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从我市的实际出发,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创新,为培养与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各类人才打下坚实基础。
二、实验工作的目标任务
1、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探索创新型人才培养途径,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尤其是高等教育高速发展需要。
2、促进地方和学校课程管理和课程建设能力的提高,形成开发和共享课程资源的机制。
3、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建立与普通高中课程方案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
4、建立适应我市普通高中教学要求的校本教研制度。
5、建立适合我市普通高中学生发展的新的评价与考试制度。
6、促进普通高中教师专业发展,形成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等合作的新型师生关系。
7、建立适应我市不同层次普通高中的学校课程方案。
三、实验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实验的领导与组织
为加强对我市本次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的领导,市成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课程改革实验的组织和领导。
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曾晓红
副组长:陈鸿鑫
成员:谢斯纯、柯泓、许贵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许贵隆
办公室成员:庄建明、张汉林、黄秋宏、蔡小宜、汤如峰、
周俊钦、余翀、张世潢
办公室职责:协助领导小组做好组织、管理全市课改实施工作,协调各职能小组的工作。办公室下设8个工作小组:
课程改革管理组:
组长:黄秋宏
职责:牵头做好课改规划和管理工作
课程改革指导组:
组长:张世潢
职责:负责新课改的教学管理、教学研究指导,制订课改实施方案,组织教材教法培训,开展教学业务指导和检查工作。
课程改革评估督查组:
组长:张汉林
职责:负责课改督导评估方案的制订并组织督导评估。
课程改革经费计划组:
组长:汤如峰
职责:负责课改经费的计划、筹措和监督使用工作。
教师培训管理组:
组长:蔡小宜
职责:负责做好教师编制规划和新课程教师培训组织工作。
课程改革宣传组:
组长:周俊钦
职责:开展新课程改革实验的舆论、宣传工作。
课程改革装备使用指导组:
组长:余翀
职责:负责课改设施设备的装配指导工作。
课程改革服务保障组:
组长:庄建明
职责:提供课改文件,课改资料撰写和收集及有关课改活动的人力、物力保障。
各县区教育局也要成立基础教育改革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领导。
要充分认识到,学校是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基地,校长是学校实施新课程的第一责任人,广大教师是新课程改革的主力军,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也是新课程改革的重要参与者。各教育局要与本县(市)区的普通高中密切联系,形成在学校层面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使每一所学校逐步建立与普通高中新课程相适应的学校管理制度。市金山中学、潮安县凤塘中学已确定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样本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全力以赴,使实验能在全市发挥应有的作用。
市、县(区)两级教研部门是本次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的专业研究队伍,要重视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研究水平,积极稳妥地做好实验指导工作。要以学校为基点,以课程改革研究项目为中心,统筹安排各学科的教研活动,特别要重视抓好校本课程的开发与研究的指导。
经费、物资及政策保障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设立课程改革专项经费,实验期间,作为实验开展有关培训、科研、经验交流、资料编印、奖励先进集体或个人等所需的专项资金。专项基金由市课程改革领导小组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专款专用,以确保实验工作的正常开展。开展课程实验期间,各学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评估现有设施,进一步增加投入,购置并完善实验所必须的设备设施及现代教育技术装备,为课改作好基本物质保障。
,加强师资培训,提高承担课改实验学科教师的专业化水平。确保承担课改实验任务的教师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