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县委十三届六次、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加强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效能建设,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大发展大繁荣,实现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县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安排,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与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与促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相结合,按照“依法、高效、廉洁”的要求,以改进作风为抓手、转变职能为重点,制度建设为基础、加强监督为手段、责任追究为保障、群众满意为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改进行业管理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努力建设法治机关、服务机关、责任机关和诚信机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努力在以下五个方面取得新成效:
1、机关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做到岗位责任明确,办事程序简洁,限时办结制度落实,办事快捷准确,无互相推诿扯皮、工作拖拉积压现象。
2、机关服务态度明显好转。认真落实便民措施,坚持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服务承诺制,无“四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
、事难办)”、“三乱(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和“吃、拿、卡、要”刁难服务对象等行为。
3、机关办事透明度明显增加。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决策规则和程序健全,推行决策公示和听证制度,坚持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无重大决策失误和“暗箱操作”现象。
4、机关行政行为明显规范。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依法行政,依规办事,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实行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
5、单位执行力和公信力不断提高。坚决执行上级的指示、命令和决定,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局属各单位要互相协调配合,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各项决策部署得到顺利实施。
三、活动范围
局属各单位。
四、方法步骤
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目标的有力保障,要把学习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贯穿始终,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