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平潭县政府采购货物
和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2012平潭财购计[ ]号
招标编号: FJHR2012068
项目名称: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人:平潭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谈判邀请……………………………………………………………2
一、谈判邀请函……………………………………………………2
二、谈判货物(服务)一览表……………………………………3
第二章报价人须知…………………………………………………………6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6
一、说明……………………………………………………………9
二、谈判文件………………………………………………………9
三、谈判(报价)文件的编写……………………………………10
四、谈判(报价)文件的提交……………………………………12
五、谈判程序………………………………………………………13
六、谈判(报价)文件的评估和比较……………………………14
七、成交和签订合同………………………………………………16
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18
第四章政府采购采购合同(参考文本)…………………………………22
第五章谈判(报价)文件的格式…………………………………………25
注:本谈判文件共 41页(不含封面),请报价人领取谈判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损等情况,自购买谈判文件之日起二日内向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负。
谈判邀请
一、谈判邀请函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潭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报价人前来密封报价。
谈判项目: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谈判编号:FJHR2012068
谈判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谈判货物一览表;
谈判文件售价:纸质谈判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电子版谈判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合同包1人民币壹仟叁佰元整。(¥)。各报价人应保证谈判保证金于开标前一工作日17:00(北京时间)前到达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上,并将汇款底单(必须以对公形式并注明所投项目编号及合同包号)传真(传真号码:0591-88028777)至我司,我司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谈判保证金到帐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报价将被拒绝。
谈判(报价)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密封并加盖公章递交,报价后无论成交与否,谈判(报价)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报价有效期:报价截止时间后90天(如有特殊情况可要求延长);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8月日至2012年8月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报价截止时间:报价人应于2012年8月日上午9:00以前将密封的谈判(报价)文件送达下述的谈判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谈判时间:2012年8月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天骅大厦1818单元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凡对本次谈判提出疑问,请在谈判截止时间3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与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
以上如有变更,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福州市政府采购网(/)、平潭县政府采购网(./)、福建省宏瑞招标网(网站上通知,请报价人关注;
14、本项目联系人:郑育洁联系电话:0591-83701177
传真:0591-88028777 邮编:350002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天骅大厦1818单元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名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杨桥支行
账号:35001877607052505105
注:谈判保证金须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交纳(需在保证金的单据上注明所投项目的编号及合同包号,另招标公司不接收现金)。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的每周五为退还保证金的时间。
二、谈判货物(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参数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
1
厨房设备
一批
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附件一及第三章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全部货物安装完毕并交付使用
采购人指定地点(以实际合同签订地点为准)
注:
1、报价人可按合同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