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教学目的:通过阐述国内外税制改革的理论及其实践,了解我国税制改革的现状和进一步改革的方向。
重点难点:税制改革的主要理论;世界税制改革的实践和经验。
第一节税收制度改革的主要理论
第二节世界税制改革的实践
第三节我国的税制改革
第四节税收管理制度及其改革
第十一章税收制度和税收管理制度改革的理论与实践
第一节税收制度改革的主要理论
(美)斯蒂格利茨曾经说过:“人生只有两件事情是注定不变的,那就是纳税与死亡。”
而如今,威尼•瑟斯克说:“人生只有两件事是注定不变的,那就是死亡和税制改革”。
或许是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太快,或许是现行税制出现的种种弊端,总之,近20余年来,世界各国都纷纷进行了税制改革,而且这种改革势头至今仍未停止。
20世纪三大税制改革理论
~60年代的公平课税论(theory of equitable taxation)
(theory of optimal taxation)
(theory of fiscal exchange)。
一、公平课税论
(一)创始人:亨利·西蒙斯
(二)理论基础:古典自由主义。奉行个人自由的基本价值观,然后才是公平。
认为“政治干预经济生活应该最小化,政府应提供私人部门不能有效提供的服务,并通过再分配产生更大的公平。”
因此,政府在设计和改革税制时,必须使税收制度既能按照公平原则筹措资金,又能限制政治程序对市场经济的干预。而实现这种双重目标的课税方法的关键——在于对税基的选择。
(三)基本思想
:收益原则和课税能力原则。
:根据综合所得,实行宽税基。
:
①强调横向公平(忽视纵向公平),主张将纵向公平留给政治程序去解决;
②把税收问题与政府支出政策分开研究讨论;
③以税基的综合性和税收待遇的统一性作为指导原则;
④按纳税能力征税。
所得(纳税能力)=适当会计期内的消费
+应计净财富的变化
所得税税基=毛所得(综合所得)
税率=累进税率
毛所得包括:工资和薪金、经营所得(如合伙经营所得、独资经营所得以及农业所得等)、资本所得、租金、特许权使用费、附加福利、耐用消费品的估算租金、转让所得、养老金所得以及赠与和遗产所得等。
(四)优点:宽税基、低税率,易实现公平和效率目标。
,容易在不同的所得类型之间、不同的部门之间和不同的活动之间实现税收中性。
,可使税收的超额负担或福利成本最小化。
公平课税论易实现公平和效率目标,已被20世纪80年代很多工业化国家的税制改革实践所证实。
(五)缺点
由于以综合所得为计算基础,涉及复杂的扣除、所得和费用的确认、期间选择及减免、多项收入的合并计算等问题。
,如:闲暇、政府服务等价值难以估算;
“所得”中提出的“应计”概念具有假定性质,易造成税法复杂化,使税务成本加重,并助长避税和扭曲行为。
~70年代的福利国家扩张,公共支出(特别是社会保障支出)的迅速增加,完全以纳税能力为标准征收个人所得税,所带来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
二、最适课税论
(一)产生根源:可追溯到(古典)约翰·斯图亚特·穆勒的“牺牲”学说。即税收公正要求每个纳税人都要承担同等的牺牲(效用损失)。
最为著名的是(英)詹姆斯·米尔利斯和(加)威廉·维克里,20世纪70年代建立的“当代最适课税论”理论,获1996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二)理论依据:税制结构应造成的总牺牲即社会福利损失最小。要使社会福利最小,就须坚持边际效用相等原则。
(三)最适课税论含义
最适课税论:就是以资源配置的效率性和收入分配的公平性为准则,对构建经济合理的税制结构进行分析的学说。
简单的说,就是研究如何以最经济合理的方法征收某些大宗税款的理论。
从税制结构角度看,就是以怎样的方式、方法对应税行为和结果的合理征税。
理想的最优课税理论,是假定政府在建立税收制度和制定税收政策时,对纳税人的信息(包括纳税能力、偏好结构等等)是无所不知的,而且政府具有无限的征管能力。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政府对纳税人和课税对象等的了解并不完全,同时征管能力也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