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七章树立法治观念尊重法律权威
第一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第三节尊重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第二节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
主要内容
情景感悟
春秋时期,鲁国国王出巡,遇一羊群失窃案,久查未决。忽有人来告发,使案成功告破。国王下令奖赏告发人。该人却要求开恩,从轻处罚窃羊贼,因为那人是他父亲。“什么?你竟敢告你父亲?”国王怒道。
“我认为你告父即不孝父母,不孝即不忠,不忠自己的父亲,即犯国法,犯法则死!”国王说道。可怜的告发人被揪出去杀了。
请思考:国王的判案是“人治”还是“法治”?
人治与法治
人治
中国儒家的政治思想。主张依靠道德高尚的圣贤通过道德感化来治理国家。儒家重视人治,主张为政在人。
法治
由统治者通过强制性的法律和理性的思维方式来治理国政,管理社会。
法治的优越性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而这种优越性主要体现在:
第一,法律是集体智慧和审慎考虑的产物;第二,法律没有感情,不会偏私,具有公正性;第三,法律不会说话,不能象人那样信口开河;第四,法律借助规范形式,具有明确性;第五,实行人治容易贻误国家大事,特别是世袭制更是如此;第六,时代要求实行法治,不能实行人治;第七,实行一人之治较为困难,君主的能力和精力毕竟有限;第八,一人之治剥夺了大家轮流执政的权利。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
依法治国相统一
一
三
二
第一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四
加强宪法实施,落实以宪治国
我国《宪法》第五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也是我国1982年宪法的第三个修正案。在这个修正案中,把“依法治国”正式写入了宪法。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简称十八届四中全会)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本次四中全会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
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几个概念
“法制”和“法治”
法制(legality、legal system)是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简称,是整个法律上层建筑系统,更多的是就静态意义上讲的;
法治(Rule of Law)即法的统治,就是说法律至上,标志着民主政治,同专制、人治相对立,是一种治国的原则和方略,是普遍的守法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法治”和“人治”
人治一般同专制相联系,提倡圣君贤人的道德教化,主张因人而异,对人的行为作具体指引,推崇个人权威;
法治一般同民主政治相联系,强调统治者通过法律来治理,提倡一般性规则的作用,树立法律权威。
古今中外的历史经验已经证明,法治优于人治,法治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所以我们要实行法治,要依法治国。
春秋时期,鲁国国王出巡,遇一羊群失窃案,久查未决。忽有人来告发,使案成功告破。国王下令奖赏告发人。该人却要求开恩,从轻处罚窃羊贼,因为那人是他父亲。“什么?你竟敢告你父亲?”国王怒道。
“我认为你告父即不孝父母,不孝即不忠,不忠自己的父亲,即犯国法,犯法则死!”国王说道。可怜的告发人被揪出去杀了。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
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四、加强宪法实施,落实依宪治国
第一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