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规范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维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符合条件的员工均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起合法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原则: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四条签署权限:
一、董事会负责与其直接任命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与除上条之外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条管理:本公司劳动合同统一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签订及存档。
第六条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的制定
一、本公司规章制度作为本公司全体员工共同遵守之规范,其中职工岗位说明书,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职工奖惩制度》等制度双方应严格遵守,公司依据规章制度相关规定执行各项管理事务。
二、公司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平等协商确定。
三、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公司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四、公司应将直接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告知员工或者告知公司员工,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五、新规章制度实施之日起,由公司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并填写培训记录和学员名单。为了确保员工及时得到告知,生产车间和物流仓库的员工可随时在生产车间和物流仓库的书面规章制度查询台查询,办公室人员可在公司内部网络查询到最新的规章制度。行政部负责公司规章制度的更新。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文本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拟订和修改,总经理批准后使用。
二、劳动合同文本用人单位栏代表签字人需经总经理书面授权。
三、新招聘的员工必须在出具能证明其与上一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若确实无法提供,至少应提交本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个人声明)后,刚毕业的员工需提供有效毕业证明后,公司方与之签订劳动合同。
四、订立劳动合同时,公司应向员工说明本公司情况,岗位用人要求和岗位职业危害。同时员工可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咨询或向公司工会寻求帮助。
五、公司应在用工当日与全日制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可办理入职手续。(或者公司应当与职工自确定录用关系后十五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凡员工不愿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工作日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可定立口头协议。
六、签订劳动合同时,员工应使用本人身份证上的姓名方可生效。
七、签订劳动合同后三十日内,公司应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录用备案和社会保险登记等手续。对已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公司应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八、订立劳动合同应约定生效时间。没有约定的,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生效时间。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
九、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公司与员工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