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房地产买卖合同
卖方:
买方:
房地产买卖合同
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以下为合同内容部分:
一、基本事项
1、卖方同意将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上述房地产”)卖给买方。上述房地产为商品房,房产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买卖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房款人民币XXXXXXXXX圆(大写)、XXXXXXXXX元(小写)。房款由购房首付款(含定金和第二笔房款)、剩余购房款组成,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支付除首付款以外的剩余购房款,买方已经于XXXX年XX月XX日将购房定金现金XXXXXXXXX圆(大写)、XXXXXXXXX元(小写)付给卖方;第二笔房款XXXXXXXXX圆(大写)、XXXXXXXXX元(小写)应于上述房地产的《不动产权证》更名至买方名下并交给买方之日起七日内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付给卖方,如果因房产管理部门和银行办理进度影响,具体付款日期以房产管理部门和银行办理进度为准;剩余购房款XXXXXXXXX圆(大写)、XXXXXXXXX元(小写)由按揭贷款银行直接付给卖方,具体时间以银行放贷为准,如果实际放贷不足,买卖双方协商解决。
3、卖方同意将上述房地产在房款全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交付给买方。与上述房地产有关的所有文字资料、物业资料和钥匙等均要同时交付给买方。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买方时,卖方将上述房地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上述房地产的相关权益随上述房地产一并转让给买方。卖方同意将附属于上述房地产的装修及其现有其他设施、设备和其他相关物品以及与上述房地产相关的所有权利转让给买方,包
括床铺、空调、热水器等等,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地产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买方时,卖方同时结清所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视收视费、网费等各项费用;上述房地产交付后,对于发现的上述房地产交付前发生的费用,卖方应无条件配合将费用全额(含滞纳金、罚款等间接费用)按时结清。
上述房地产在交付给买方时,如果存在上述房地产正在出租的情况,卖方须以交付日为界限与租赁者终止租赁合同并结清各项费用、房租和押金等,且现租赁者不能阻碍买方购买上述房地产;自交付之日起新产权人与租赁者重新签订上述房地产租赁合同。
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买方前,卖方不能破坏上述房地产。
二、产权登记
4、买卖双方在贷款银行核准同意上述房地产的买方按揭贷款申请且上述房地产满足因按揭贷款需过户条件之日起七日内持上述房地产的《不动产权证》到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至买方名下的过户登记。
5、贷款银行正式向卖方银行帐户存入上述房地产的按揭贷款且买方收到变更后的《不动产权证》之日起七日内,双方凭上述房地产的《不动产权证》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更换土地使用权证书,如果买方单方即可办理完成,则卖方可不参与。
三、税费承担
6、买卖双方办理上述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买方按照限额承担,契税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