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雷人标语不能替代依法行政
一人种房,家破人亡。近日,一条出现在贵阳百花湖乡的标语引发热议,不少网友直呼标语太过雷人。昨天,百花湖乡政府村建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之所以贴出这个标语,主要是通俗易懂,让村民知道种房的危害性。(7月4日《黔中早报》)一人种房,家破人亡。初读起来,这则标语倒是有几分韵味。但仔细斟酌,又觉着逻辑上说不通――所谓种房,就是某些人为了某些利益,而临时搭建的违章建筑;既然个别群众搭建违章建筑,政府执法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条规处罚便是,怎么能和瘆人的家破人亡联系起来呢?原来,村建所的同志给出这样的解释,平时村民们种房,都是用的一些空心砖,劣质水泥,房子一旦垮了就非常危险。如果真的垮了,造***员伤亡了,你说这是不是家破人亡?依我看,这样的解释,只是在给这一条雷人标语打圆场,并不能说明种房的危害性。种房的危害性莫过于它的违法性,而这条标语则避而过之,让人觉着似有隐情。标语的主要功用,无外乎激励、提醒和鞭策。但有的标语超出其功用,以至达到雷人的地步,其原因大致有
三,一是标语内容逻辑混乱,片面注重吸引眼球,而忽视实际宣传效果;二是标语内容于法无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