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为推进全局效能建设,强化量化考核,充分调动全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高效、优质完成各项工作,特制定绩效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长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审核及对部分条款的修订完善及解释。
二、考核对象
全局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
考核分为遵纪守法、勤奋敬业、目标完成、工作成效四个部分。
(一)遵纪守法
1、认真执行党纪法规。因违法违纪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绩效考核先进“一票否决”,并按照《公务员法》相关条例严肃处理。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规范执行《工作人员请假制度》,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旷工一天扣3分;其他违反劳动纪律的,酌情扣分处理。
3、严格遵守文明办公工作守则,强化道德自律,积极参与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对违反守则规定,给造成恶劣影响的个人,取消其绩效考核先进评选资格。
(二)勤奋敬业
1、加强业务学习。认真落实公务员知识更新规定,按照要求完成相关学习任务,未达到要求的取消绩效考核“先进”评选资格。积极参加本和相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学习,不按规定参加学习活动的每缺一次扣1分,考试不合格的每次扣2分。
2、在地方年度考评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的专业,其处室主要负责人、专业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先进“一票否决”。
3、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参加各级组织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一次扣1分,。没按规定完成学、心得体会、小结等相关任务的,每缺1篇扣1分。
4、积极参加、会计、经济等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自学,通过专业考试并获得资格证书的,初级加1分,中级加2分,高级加3分。
5、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志愿者服务、扶贫救灾、捐款捐物、义务献血等各类活动,。
6、认真参加组织的各类业务竞赛、比赛,每参加1次加1分。
(三)目标完成
1、共性目标考核:
(1)重点工作考核:①处室工作年初有计划,月度有安排、年终有总结。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的,每次处室负责人扣1分,。②按照本每年重点工作目标分解提要,由处室负责人制定个人重点工作目标分解任务,经处室成员民主讨论后下达,未进行任务分解的处室人员每人扣2分;任务未完成的,每差1条扣5分。③各处室
须建立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台账。未建立台账的,处室人员每人扣1分。④全局工作人员须做好绩效考核网络管理系统日常记载,每缺少一个月的记录,扣1分。
(2)信息分析工作考核:按照本年度信息、分析工作目标,由处室负责人制定个人信息分析工作任务,经处室成员民主讨论后下达;未进行任务分解的,处室人员每人扣1分。任务未完成的,每差1篇扣3分。经编辑的县(市、区)报送的分析信息不纳入考核计算。信息分析以OA系统登记备案的为依据。
(3)课题研究工作考核:按照全年课题研究计划开展课题研究,未按时完成的,扣5分。在地方、市开展的各类非招投标课题、论文评比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得3分、2分、1分。不同课题累计得分,同一内容的课题按可得最高分加分,合撰的平摊得分。
(4)临时性工作考核:每个人都有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的义务。凡无特殊原因不接受临时性工作任务(如加班、突发事件的分析、工作动态的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