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金华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差异化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监管效率,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差异化管理的对象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
第三条金华市建设局负责全市及外地进金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差异化管理工作。
第二章分类及标准
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分A、B、C、D四个类别:
(一)A类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确定为A类企业:
1、近3年内没有发生四级及其以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近3年内没有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检查中因违反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
3、近3年内没有因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而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
4、施工总承包企业近2年创出市级文明标化工地数量符合下列要求:本地特、一级企业要求每年5个,二级企业4个、三级企业3个,如符合市级文明标化条件的工程数量不足的,则每个符合条件的项目都必须为市级文明标化工地;外地进金企业每个工地都必须为市级文明标化工地。
一个省级文明标化工地可以按2个市级文明标化工地指标计算。
5、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且落实到位,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且各单项实得分均在80分以上。
6、前一年度企业所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良好,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评定的优良率在80%以上,合格率100%。外地进金建筑业企业优良率达100%。
(二)B类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确定为B类企业:
1、近2年内没有发生四级及其以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近2年内没有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检查中因违反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
3、近2年内没有因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而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
4、施工总承包企业近2年创出市级文明标化工地数量符合下列要求:本地特、一级企业要求每年4个,二级企业3个、三级企业2个,如符合市级文明标化条件的工程数量不足的,则每只符合条件的项目都必须为市级文明标化工地;外地进金企业每个工地都必须为市级文明标化工地。
一个省级文明标化工地可以按2个市级文明标化工地指标计算。
5、企业内部管理比较规范,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较为健全且落实到位,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
6、前一年度企业所承建的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较好,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评定的优良率在50%以上,合格率100%。外地进金建筑业企业优良率达90%以上。
(三)C类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C类企业:
1、近2年内发生过一起四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近2年内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检查中因违反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
3、近2年内因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而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
4、施工总承包企业创市级文明标化工地不符合B类企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