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90
文档名称:

竹雪解读专利审查指南.doc

格式:doc   大小:263KB   页数:90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竹雪解读专利审查指南.doc

上传人:1136365664 2017/12/29 文件大小:263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竹雪解读专利审查指南.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审查指南解读版
编著:竹雪
说明:
(1)本审查指南解读版,包括审查指南原文、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等内容。采用重点内容灰色加重标注的方式加强记忆力,同时编排具有相关内容的法条和细则。为让大家有效掌握审查指南,采用穿插的方式把相关法条进行连接,不用查阅相关法条。其中黑色部分为审查指南原文,红色为专利法,蓝色为专利法实施细则。另外,专利合作条约用橙色,条约细则用紫色,其它相关法用灰色标记。
(2)除此之外,为使大家掌握法条之间的连接记忆,审查指南内、法条内出现的法条,用斜体标注供参考查阅,同理,红色为专利法,蓝色为专利法实施细则。
(3)感谢Gerry·Wang编著审查指南电子书,为编著本解读版提供了审查指南原文。
(3)本人竹雪,大家称呼为雪儿,是一个含着眼泪都会笑的女孩。很高兴认识大家,为了共同的目标大家一起努力。
(4)由于我要上班,工作比较忙,所以很多方面考虑不周,如有建议请联系QQ:71434294。
(5)我与你同在--06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我们一起努力!
(7)最后,祝愿大家取得好成绩!
第一部分初步审查
第一章发明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专利局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因此,发明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是受理发明专利申请之后、公布该申请之前的一个必要程序。
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发明专利审查初步审查的主要任务是:
法26 细则44
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十六条以书面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文件一式两份。
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符合规定的要求。
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
申请人有2人以上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除请求书中另有声明的外,以请求书中指明的第一申请人为代表人。
第四十四条专利法第三十四条和第四十条所称初步审查,是指审查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六条或者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并审查下列各项:(本条的相关法条,见紧接后审查指南发明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范围是原文解读的(1)(2)(3))
(一)发明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本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
(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本细则第二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三)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本细则第二条第三款、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补正;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其申请视为撤回。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补正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前款所列各项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1) 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发现存在可以补正的缺陷时,通知申请人以补正的方式消除缺陷,使其符合公布的条件;发现存在不可克服的缺陷时,作出审查意见书,指明缺陷的性质,并通过驳回的方式尽早结束审批程序。
法30、36 细则45
第三十条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第三十六条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
第四十五条除专利申请文件外,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的与专利申请有关的其他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提交:
(一)未使用规定的格式或者填写不符合规定的;
(二)未按照规定提交证明材料的。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