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单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业务培训
项目组
第一章概述
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性质分类
基本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
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QFII专用存款账户
按用途分类
(一)基本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二)一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三)专用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
(四)临时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
四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区别
备案类账户向人民银行报备时间规定
备案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银行应在规定时间(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理变更手续之日起2个工作日;撤销银行结算账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备。
第二章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基本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
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一)企业法人    (二)非法人企业    (三)机关、事业单位    (四)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    (五)社会团体    (六)民办非企业组织    (七)外地常设机构(驻在地主管部门的批文)    (八)外国驻华机构    (九)个体工商户    (十)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    (十一)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幼儿园、食堂、招待所)    (十二)其他组织(指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可以成立的组织,如业主委员会、村民小组等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