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题目:沉默的证明价值及其限制
专业:法学
一、选题的目的及意义(研究的有关背景课题的提出、研究的价值意义及要解决的问题)
(一)研究的有关背景课题的提出
在当今注重保障人权的社会环境里,司法界在实践中确立了很多保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制度,例如无罪推定原则、沉默权制度和原告举证不能要承担不利后果的规定等等。因此,无论是在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过程,都会出现当事人拒绝回答问题保持沉默的情况。而我国法律中关于能否从当事人的沉默中作出不利推论的规定却凤毛麟角,除了民事诉讼法中有少得可怜的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中基本为零。这样一来,当事人拒绝司法工作人员的合理的提问使得诉讼程序难以顺利进行,既浪费司法资源又使当事人利益受损,难以分清谁对谁错。
其次,就算我国诉讼法中确立了有关可以从当事人的沉默中作出不利推论的原则和相关规定,那么怎么样才能把这种不利推论运用到审判程序中去,这种不利推论是否能成为一种证据呢,它又属于哪种证据分类,是能独立成为一种证据类别,还是其可以转化为一种常见的证据类型在法庭上出示,而这种新类型的证据在诉讼中的效力是如何的,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的问题又该如何让解决。
再者,沉默在民商法中到底有什么含义。在通常情况下,沉默是不具有意思表示的效力的,但在有些情形下,沉默能“说话”。哪些沉默是代表肯定,那些沉默代表否定?如做稍加研究必能减少在民商事交往中因沉默带来的不确定性。
最后,如果我国诉讼法中确立了可以从当事人的沉默中作出不利推论的原则和相关规定,那么这又与已经确立的无罪推定原则相冲突,以及这是对外国的先进制度---沉默权的否定,那么这个制度是否合法是否违反基本原则是值得探讨的,要让其在司法界存在并发展下去必须找到平衡点。
(二)研究的价值及意义
我将以上几个方面归纳总结为沉默的证明价值及限制,研究该课题具有极大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及意义。
理论价值及意义:对证据的概念外延和证据的分类作出挑战,让我们重新认识证据这个概念和证据的分类,对证据的概念作了一个扩展,让我们知晓沉默对于证明事实有哪些价值所在。还要协调从当事人的沉默中作出不利推定与无罪推定原则的冲突,让该不利推论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得以证明它的存在是有价值的,是能够推进司法进步的;另一方面又能从限制沉默权的角度来完善沉默权制度,但是又不能否定法律中以确定的当事人的沉默权。
二、实践价值及意义:为司法机关找到一个在当事人沉默时能够使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突破口,能节约司法资源,尽快结束诉讼程序,分清是非对错。而目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正在商讨中,研究该课题无疑是具有现实意义的,是有立法价值的,能够为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提供新的思路,完善刑事诉讼制度。还有就是对民商事中对于何种情况下沉默是肯定的意思表示何种是否定的意思表示稍加规范必能促进民商事交往合法化,促进经济发展。
二、相关研究的最新成果及动态
目前,在民事方面关于沉默的证明价值的研究很早就已经开始了,相关的文献也很多,更是有大多数国家将其纳入法条,如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