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篇一:
乡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李墩中心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X〕6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卫办农卫发〔201X〕4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闽政〔201X〕1号)、福建省卫生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闽卫农社〔201X〕80号)和省卫生厅杨平厅长在卫生系统贯彻落实全省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讲话精神,为优化乡村卫生资源配置,巩固和完善村卫生室的基本功能和基础地位,发挥乡村卫生组织的整体功能,规范村卫生室建设、运行和管理,更好地向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一)目的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李墩中心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关系,明确两者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责、权、利,最大限度地发挥乡村卫生组织的服务功能,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逐步建立起宏观调控有力、微观运行有序的新机制。
(二)意义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是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它有利于巩固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有利于农村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有利于乡村医生业务素质的提高;有利于促进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巩固和发展;有利于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行为,维护农村医药市场秩序,保证农民看病和用药安全。
二、组织领导镇政府副镇长张登文为组长,卫生院人员为成员的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卫生院,主任由吴兴旺同志担任,具体负责全镇乡村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督导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各村卫生室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落实乡村一体化相关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目标
(一)第一阶段
1、各村要高度重视乡村一体化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乡村一体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2名以上专兼职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的日常工作管理。
2、按照“五统
一、两独立”(行政、业务、财务、药品、工资统一管理和法律责任、财务核算独立)的要求,完成本辖区内乡村一体化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乡村一体化办公室反馈。
3、村卫生室统一布局,确保村卫生室内外卫生清洁,室内办公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统一摆放,村医生着装整洁,配戴上岗证,按甲级村卫生室设置标准完成医疗器械配置。
4、建立卫生院及乡村医生对乡村一体化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乡村一体化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第二阶段
1、卫生院组织实施乡村一体化“五统一”和“两独立”的管理,对各种资料整理归档,资料整齐、统一有序。
2、卫生院根据工作情况,查漏补缺,分析统计各类报表,进一步完善乡村一体化各项工作。
(三)第三阶段乡村一体化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此项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并对未完成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签订责任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村卫生室的设置和建设严格按照我县村卫生室设置规划,以方便群众、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为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