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卷第一序致教子兄弟后娶治家
序致第一〔一〕
夫圣贤之书,教人诚孝〔二〕,慎言检迹〔三〕,立身扬名〔四〕,亦已
备矣。魏、晋已〔五〕来,所着诸子〔六〕,理重事复,递相模效〔七〕,犹
屋下架屋,床上施床耳〔八〕。吾今所以复为此者〔九〕,非敢轨物范世也〔一
0〕,业以整齐门内〔一一〕,提撕〔一二〕子孙。夫同言而信〔一三〕,信
其所亲;同命而行,行其所服。禁童子之暴谑〔一四〕,则师友之诫,不如
傅婢之指挥〔一五〕;止凡人之斗阋〔一六〕,则尧、舜之道,不如寡妻之诲
谕〔一七〕。吾望此书为汝曹之所信,犹贤于傅婢寡妻耳。
〔一〕六朝以前作品,自序往往在全书之末,亦有在全书之首者,如
孝经之开宗明义第一章是,此亦其比。傅本“第”作“篇”。
〔二〕诚孝,即忠孝,隋人避文帝父杨忠讳改为“诚”。北史文苑许善
心传:“上顾左右曰:‘我平陈国,唯获此人,既能坏其旧君,即我诚臣
也。’⋯⋯又撰诚臣传一卷。”隋书杨素传: “炀帝手诏劳素,引古人有言曰:
‘疾风知劲草,世乱有诚臣。’”诚臣即忠臣,俱避隋讳改。
〔三〕卢文弨曰:“检,居奄切。检迹,犹言行检,谓有持检,不放纵
也。”器案:乐府诗集卷六十七张华游猎篇:“伯阳为我诫,检迹投清轨。”
则检迹亦六朝习用语。
〔四〕立身扬名,卢文弨曰:“见孝经。”案:孝经开宗明义章:“立身
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五〕已,傅本作“以”,古通。后不出。
〔六〕赵曦明曰:“隋书经籍志儒家有徐氏中论六卷,魏太子文学徐干
撰:王氏正论一卷,王肃撰;杜氏体论四卷,魏幽州刺史杜恕撰;顾子新语
十二卷,吴太常顾谭撰;谯子法训八卷,谯周撰;袁子正论十九卷,袁准撰;
新论十卷,晋散骑常侍夏侯湛撰。”
〔七〕■,卢文弨曰:“与‘效’同。”
〔八〕卢文弨曰:“世说文学篇:‘庾仲初作扬都赋,谢太傅云:“此是
屋下架屋耳。”’刘孝标引王隐论杨雄太玄经曰:‘玄经虽妙,非益也,是以
古人谓其屋下架屋耳。’”刘盼遂曰:“太平御览六百一引三国典略曰:‘祖珽
上修文殿御览,徐之才谓人曰:“此可谓床上之床,屋下之屋也。”’知此语
固六朝之恒言矣。”器案:隋薛道衡大将军赵芬碑铭幷序:“不复架屋施床。”
唐释法琳辨正论信毁交报篇:“是周因殷礼,损益可知,名目虽殊,还广前
致,亦犹床上铺床,屋下架屋也。”则此语为六朝、唐人习用语,居然可知。
程氏遗书伊川先生语录五:“作太玄,本要明易,却尤悔如易,其实无益,
真屋下架屋,床上叠床。”宋景文笔记卷上:“夫文章必自名一家,然后可以
传不朽;若体规画圆,准方作矩,终为人之臣仆。古人讥屋下架屋,信然。
陆机曰:‘谢朝花于已披,启夕秀于未振。’韩愈曰:‘惟陈言之务去。’此乃
为文之要。五经皆不同体,孔子没后,百家奋兴,类不相沿,皆得此旨。”
宋祁以叠床架屋指斥仿真派文学,意亦与颜氏相近。鲍本“耳”作“尒”。
〔九〕元注:“一本无‘今’字。”
〔一0〕卢文弨曰:“车有轨辙,器有模范,喻可为世人仪型也。”案:
左传隐公五年:“吾将纳民于轨物者也。”
〔一一〕通鉴一四七梁武纪三:“国子博士封轨,素以方直自业。”胡
三省注:“业,事也,以方直为事。”此文之业,意与之同。
〔一二〕卢文弨曰:“诗大雅抑:‘匪面命之,言提其耳。’笺:‘我非
但对面语之,亲提撕其耳。’”
〔一三〕意林一、后汉书王良传注、御览四三一引思子累德篇:“同言
而信,信在言前;同令而化,化在令外。”淮南子缪称篇:“同言而民信,信
在言前也;同令而民化,诚在令外也。”即此文所本。文子精诚篇:“故同言
而信,信在言前也;同令而行,诚在令外也。”刘画新论履信篇:“同言而信,
信在言前;同教而行,诚在言外。”“化”作“行”,与此同。
〔一四〕郝懿行曰:“谑,谓谑浪也。或谓‘谑’当为‘虐’,非是。”
〔一五〕卢文弨曰:“傅婢,见汉书王吉传,师古注:‘傅婢者,傅相
其衣服衽席之事。’指挥,与指麾义同。汉书韩信传:‘虽有舜、禹之智,嘿
而不言,不如瘖聋之指麾也。’”器案:傅婢,即侍婢,后汉书吕布传:“私
与傅婢情通。”三国志魏书吕布传作“与卓侍婢私通”,是其证也。
〔一六〕凡人,颜本作“兄弟”。
〔一七〕卢文弨曰:“诗大雅思齐:‘刑于寡妻。’传:‘适妻也。’笺:
‘寡有之妻。’案:寡者,少也,故云适妻。朱子则训寡德之妻,谦辞也。”
朱亦栋曰:“案:吴越春秋:‘专诸者,堂邑人也。伍胥之亡楚如吴时,遇之
于涂,专诸方与人斗,将就敌,其怒有万人之气,甚不可当,其妻一呼即还。
子胥怪而问其状:“何夫子之盛怒也,闻一女子之声而折还,宁有说乎?”
专诸曰:“子观吾之仪,宁类愚者也?何言之鄙也!夫屈一人之下,必伸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