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题目: 资产负债观在我国所得税会计准则中的应用与思考专业: 会计学一、选题的背景、意义(一)背景经济全球化环境下,会计的国际趋同已经成为必然趋势。就所得税会计而言,由于各国经济和会计发展进程的不同,对所得税采用会计处理方法也各有差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1976)指出:由于存在三种不同的企业收益计量理论,因而导致三种不同的会计报表概念基础——资产负债观、收入费用观(损益观、收益观)和非环接观,现在的资产负债表与收益表是各自独立的报表,其数据不需非环接观已为人们摒弃,较为争议的是应当以资产负债观还是收入费用观作为指导理论。我国资本市场不断发展,企业重组、并购和股份制改造等大量涌现,资产重估业务日益增多,这导致许多非时间性的暂时性差异的发生。无疑地,所得税会计及其理论研究是我国经济工作者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我国,所得税会计准则规范大致经历了从应付税款法,到应付税款法、递延法和损益表债务法并存,直到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变迁历程。2006年2月15日,我国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CAS18),CAS18要求企业一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递延所得税。这是一项有标志性意义的准则,是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重要成果。(二)意义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所得税会计的研究起步较晚。我国会计界对所得税的认识曾经有过两种观点,一是资产负债观,二是收入费用观。加入WTO以后,我国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急需与国际惯例接轨。2007年在上市公司开始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逐渐的实现了与国际的接轨,并首次采用准则的方式对我国的所得税会计进行了规范。CAS18依据资产负债观的会计理念,强制性地规定企业只能采用资产负债务法进行所得税的核算。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体现了其站在未来现金流量净增加额的角度,遵照资产负债观旨在真实体现资产和负债的未来可收回金额,真实公允的反映企业资产和负债未来能为企业带来的实际的现金流。2006年以前,大多数上市公司和大中型企业对所得税的核算都是采用应付税款法。毋庸置疑,在目前我国的会计大环境下,统一实施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无论对企业、财务人员,还是在推广上,都具有极大的挑战性。正确理解和运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经济学意义上,有助于理解和界定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相分离产生的交易费用等问题,也为如何提高会计信息提供了一种思路。二、相关研究的最新成果及动态(一)国外研究现状计量企业收益原有两种不同理论,资产负债表观和收入费用观。历史阶段不同,会计所处环境不同,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也存在差异。收益计量的两种观点也出现了交替使用的现象。在历史发展背景下,存在以下几个阶段:资产负债观的简单早期应用、计量收益采用费用收入观阶段、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资产负债观的初步应用以及资产负债观的全面贯彻。《AccountingfordeferredtaxesunderNZIAS12》(NormanWong,2006)指出,在新西兰会计准则最重要的变化是关于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会计关于如何计算递延税项重要性和根本性的转变。即在用于计算递延税项的基础上遵循资产负债表观。而另一方面,《OntheBalanceSheet-BasedModelofFinancialReporting》(,2008)中,通过分析会计准则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