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危险废物台账管理规定
1、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后不同的管理流程,在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建立有关危险废物的台账记录表(或生产报表)。
如实记录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等各个环节的情况。对需要重点管理的危险废物(如剧毒废物),可建立内部转移联单制度,进行全过程追踪管理。
对于危险废物产生频繁,每批均进行记录负担过重的情形,如果从废物产生部门到贮存库/场的过程可以控制,有效防止废物非法流失,则在批量完成后进行统一和分类统计。
在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可以按重量、体积、袋或桶的方式记录危险废物数量。危险废物转移出产生单位时或在产生单位内部利用处置时,原则上要求称重。
2、定期(如按月、季或年)汇总危险废物台账记录表(或称生产报表),形成周期性报表。
报表应当按所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反映其产生情况以及库存情况。按所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以及利用处置方式反映内部自行利用处置情况与提供和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情况。
相应记录表或凭证以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包括内部转移联单)要随报表封装汇总。
3、汇总危险废物台账报表,以及危险废物产生工序调查表及工序图、危险废物特性表、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委托利用处置合同等,形成完整的危险废物台账。
4、实施与保障
危险废物台账制度的实施涉及产生单位内部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实验分析和安全环保等相关部门。
各部门应当充分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内部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和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真实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保证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制度的良好运行。特别是要确保所有原始单据或凭证应当交由专人(如台账管理员)汇总。
危险废物台账应当分类装订成册,由专人管理,防止遗失。有条件的单位应当采用信息软件辅助管理危险废物台账。
5、台账样式见附表。
6、本规定自20XX年X月起实行。
危险废物台账记录表 
表1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使用记录
部门名称: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编号
转移联单填报内容
转移情况
经手人
填写日期
送返废物产生单位日期
接受单位返回日期
报送环保局日期
废物名称
废物类别
数量(kg)
移入
废物来源
移出
废物去向
产生地
接受地
表2 危险废物交接记录
部门名称: 年月
时间(日时分)
进
出
转移单号
废物来源/去向
废物名称
废物种类
数量(kg)
车(船)牌号
运输人签名
接受人/发货人签名
门卫签名
备注
毛重
净重
表3 危险废物贮存情况记录
贮存场所名称: 年月
时间(日时分)
入库
出库
废物来源/去向
废物名称
废物种类
数量(kg)
存放区域
接受人/发货人
备注
毛重
净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