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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劳务派遣最新立法解析邹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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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2012年5月
上海保华律师事务所
邹洋
各地劳务派遣
最新立法解析
开展劳动合同法、食品安全法第二轮执法检查,推动法律的有效实施。从检查情况看,劳动合同签订率显著提高,全国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7%;工资集体协商有序展开,,%。……。在充分肯定相关工作的同时,大家指出,劳务派遣被滥用等问题还很突出,建议抓紧修改完善法律法规,细化关于劳务派遣适用范围的规定,加强对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劳务派遣人员劳动报酬、社保待遇等合法权益。
201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吴邦国
邹洋 2012年5月
实施4年之后,《劳动合同法》再度被推至修改边缘。
2月9日,全总法律工作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全国各行业的相关数据报告已经上报全国人***工委,建议修改《劳动合同法》中“劳务派遣”的相关内容。
据介绍,去年全国总工会在摸底地方劳务派遣情况的基础上,将课题扩大,把各个行业、产业系统劳务派遣情况一并摸清。
关于如何修改《劳动合同法》,人***工委已经征求了部分企业、国企监管部门和相关部委。据知情人士介绍,企业反对意见较多,而全总坚持修改,国家发改委则对修法有所保留。
“使用劳务派遣降低了部分企业的用工成本,比如东南沿海地区很多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发改委担心一旦对劳务派遣制度做出修改,影响企业用工生产,尤其担心会导致外资企业投资减少。”一位参与咨询的人士对本报记者说。 ——全国总工会建议修改劳动法劳务派遣或设行业限制
21世纪经济报道 2012年2月10日
http://finance./news/1350,201202**********.html
邹洋 2012年5月
对劳务派遣规范与立法,始终存在着不同的观点、不同的路径
各地开始陆续出台关于劳务派遣的地方性规定
上海出台规范本市劳务派遣用工的指导意见
重庆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实施
天津市劳务派遣管理办法实施
深圳经济特区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征求意见
吉林省劳务派遣管理办法实施
广东省劳务派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劳务派遣立法
邹洋 2012年5月
劳务派遣单位
用工单位
劳务派
遣协议
劳动合同
指挥监督
提供劳务
被派遣
劳动者
劳务派遣与三方用工
邹洋 2012年5月
1. 劳务派遣的行政管制
2. 劳务派遣的三性适用
3. 劳务派遣的同工同酬
4. 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
5. 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
6. 劳务派遣的退回机制
各地劳务派遣最新立法解析
深圳:《深圳经济特区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送审稿)》征求意见,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管
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分支机构,应当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批准。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劳务派遣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三百万元。
跨市派遣应当自劳务派遣协议签订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向市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劳动关系立法
邹洋 2012年5月
天津:《天津市劳务派遣管理办法》于2011年9月20日执行
天津行政区域从事劳务派遣活动,劳务派遣单位应在天津市设立。
劳务派遣单位在工商登记后还需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审核,每年复核。
用工单位使用派遣劳动者应向人力社保部门备案
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应当参照使用劳务派遣协议示范文本
劳务派遣立法
邹洋 2012年5月
吉林:《吉林省劳务派遣管理办法》于2012年1月1日执行
劳务派遣单位存储初始备用金不得少于50万元,每项业务提取5%补充备用金存入专用账户;一般不超过200万元。
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应当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否则视为其直接用工。
被派遣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的,视为用工单位直接用工
劳务派遣立法
邹洋 201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