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农药使用知识
湖北省农药检定管理所
彭超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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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所称的农药主要是指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因使用目的和场所的不同又可具体包括以下各类:
一、农药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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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具体指农、林、牧、渔业中的种植业)的病、虫(包括昆虫、蜱、螨)、草和鼠、软体动物等有害生物的。
、消灭或者控制仓储病、虫、鼠和其他有害生物的。
、昆虫生长的(调节植物生长的是指对植物萌发、开花、受精、坐果、成熟及脱落等生长发育过程具有抑制、刺激和促进等作用的生物或化学制剂;仅通过提供植物养分促进植物生长的,如化肥和一些微肥不属于此范围)。
、林业产品防腐或者保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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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灭或者控制蚊、蝇、蜚蠊、鼠和其他有害生物的(包括用于防治人生活环境和农林业中、养殖业中,用于防治动物生活环境卫生害虫的)。
、消灭或者控制危害河流堤坝、铁路、机场、建筑物和其他场所的有害生物的。
、虫、草害的外源基因改变基因组构成的农业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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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看来,只有用于上述用途(即农药用途)的物质才是农药,而虽用于上述用途,但仅是一种物理器械的,如高压灭蝇灯,就不能视为农药,不属于农药管理的范畴。同一种物质,当用于农药用途时,应属于农药管理的范畴,当用于非农药用途时,就不属于农药管理范畴,如硫磺、柴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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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药毒性
,农业上习惯将对靶标生物的毒性称为毒力。毒性产生的损害则称为毒性作用或毒效应。农药一般是有毒的,其毒性大小通常用对试验动物的致死中量或致死中浓度表示。
,依据农药的致死中量(LD50)大小,农药毒性分为五级:剧毒、高毒、中等毒、低毒和微毒(见下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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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鼠(毫克/千克或毫克/米)
经口毒性
经皮毒性
吸入毒性
剧毒
≤5
≤20
≤20
高毒
5~50
20~200
20~200
中等毒
50~500
200~2000
200~2000
低毒
500~5000
2000~5000
2000~5000
微毒
>5000
>5000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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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毒农药:以◇表示,并用红色字体注明“剧毒”。
高毒农药:以◇表示,并用红色字体注明“高毒”。
中等毒农药:以◇表示,并用红色字体注明“中等毒”。
低毒农药:以◇多表示,并用红色字体注明“低毒”。
微毒农药:用红色字体注明“微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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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药残留
农副产品中的农药残留主要是指使用农药后,由于农药的吸附、内吸等作用而残余在植物中,及通过食物链由植物进入动物体内的微量农药。为保证农副产品食用安全,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政府主管部门在综合考虑农药使用情况、消费者饮食结构、农药毒性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农药在不同农副产品(食品)中农药残留量超过政府所规定的限量标准,就是超标产品,对消费者存在不安全因素。我国是农药使用大国,农副产品中农药残留超标一直是影响农副产品出口和农产品质量提高的主要原因。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农副产品中农药残留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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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问题显得更为突出。农副产品中农药残留的不良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食用农药残留量超标的农副产品,尤其是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容易引起急性和慢性中毒事件时有发生。据统计,我国每年的农药中毒人数约10万人,其中在食物中毒方面,因农药残留污染造成中毒者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二是影响农副产品出口。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我国因农药残留量超标造成的外商拒收、扣留、索赔、撤销合同等事件屡有发生。1998年,我国有价值70多亿美元的出口农产品因农药残留超标而被退回。因此,农副产品中农药残留量超标已损害了我国外贸声誉,严重影响了农副产品出口创汇,给我国农业生产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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