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小微企业阳光信贷授信工作总结
小微企业阳光信贷授信工作总结
(一)强化宣传,走访沟通,有效做好授信准备工作
4月3日,总行组织全体信贷人员召开了”小微企业’阳光信贷’统一授信活动动员大会”,部署落实了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各岗位工作责任,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切实调动了全行上下参与此次”阳光信贷”授信活动的积极性,确保各阶段活动有条不紊的开展。
一是宣传多点化,扩大活动影响力。各支行在宣传发动阶段,采取发放宣传单,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阳光信贷”宣传标语,利用大屏幕电视循环播放我行产品简介及服务内容,向辖区内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发放宣传材料、调查问卷、授信申请表,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等形式,积极营造舆论声势,大大扩大了活动影响力。
二是沟通全面化,取得全方位支持。从总行层面到各支行,就此次活动的思路、做法与政府各级机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有效的、全方面的沟通,取得了政府相关部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大大扎实了活动开展的基础,确保活动有效开展。
三是走访全覆盖,实现户户有说法。各镇所在地支行与辖区内兄弟支行根据纳税企业清单合理进行划分,明确拓展对象。存量客户各自维护,新客户根据企业经营地点按就近原则,确保辖区内在业企业一个不少,做到”宣传全覆盖、户户有说法”。授信调查阶段,总行组成五个调查小组,历时一个多月,根据支行上报清单,结合实际走访情况,对全市1082家企业逐一进行了授信尽职调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满足授信需求。
(二)创新模式,优化流程,全面做好授信调查工作
5月1日起,总行”阳光信贷”五个工作小组以片为活动范围,以支行上报的《小微企业”阳光信贷”统一授信调查统计汇总表》结合《2012年纳税企业客户清单》为活动基础对辖内拟授信、预授信小微企业进行了授信调查,对不授信的企业进行了抽查走访。
一是改进业务流程。本次授信由支行收集资料,总行派人进行授信调查,经过评议公示后,由总行抽调人员进行集中审查,500万元以下直接由信贷管理部直接审批结束,超过500万元的由贷审会集体审议,突破了原有的授信模式,实现了授信审批扁平化,提高了授信审批效率。
二是优化业务品种。第一,创新营销模式。本次小微企业”阳光信贷”授信活动是一项增量扩面工程,对辖区内符合授信条件的小微企业进行统一调查、集中授信,改变了传统的单户、点式营销方式,以及等客上门、被动应对的服务方式。通过逐户上门宣传我行业务品种和产品特色,了解客户融资需求,确定拓展目标,成立评议小组,实行贷款”阳光”操作,扩大了影响面和覆盖率。第二,创新金融产品。担保方式创新:针对中小企业规模小,可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相对较少,贷款融资担保难的现状,全行在活动中有针对性的推广小企业联贷联保贷款、仓单质押、动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等新业务品种。对信用记录良好、持续发展能力较强的成长型小企业,发放设备抵押贷款、个人信用保证担保贷款;授信期限灵活:由以前根据担保情况来决定授信期限的模式转变为授信期限多样化,一方面根据业务品种分,最长的物业性授信可达8年;另一方面根据客户类别进行授信。经营情况及信用较好的企业最长可授信3年;还款方式多样化:根据客户贷款回笼情况,经营特点及客户意愿由原先单一的按月结息,到期还本变成灵活多变的还款方式,根据授信品种可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