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危险品运输操作规程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定限于运输公司运输、装卸的安全作业要求。本规定适应于运输公司运输和装卸的安全质量管理。
2、运输作业的基本要求
车辆必须符合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车辆技术等级全部达到交通部《汽车技术等级标准》一级车标准。标志标识及附属设备齐全有效。车辆具有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合格证件。
驾驶员按国家规定进行专业培训,必须持有《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28条规定,严禁实****驾驶员驾驶危险品车辆。
驾驶员应掌握装运危险品(成品油、液化气)的化学和物理性能及应急措施。
油品罐车驾驶员应有3年以上驾驶经验,液化气罐车驾驶员必须有5年以上的安全行车驾驶经验,且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运输、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保防护用品。
工作场区(车场、装卸区)不准随身携带火种。不准穿戴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服装。
夏季高温季节,重载车辆应停放在防晒棚内及阴凉处或进行喷淋降温。
3、车辆的调派
要详细复核(油品)有关凭证和单据,发现不清楚或有疑问时,应及时与对方业务人员取得联系,予以弄清,做到三了解(了解装卸地点、了解油品型号、种类等、了解作业环境)。
安排车辆时应着重掌握以下各点:
注意天气预报,掌握雨雪天气和气温的变化(重点是雷雨天气)。
执行特殊任务要与安全、保卫部门取得联系,以加强防范措施。
严格按照“三定”(定车、定员、定路线)调派车辆。
调派车辆执行任务时,要对驾驶员进行“三交待”(交待任务、交待安全、交待措施)。
随时掌握车辆运行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对完成任务的车辆,归队要执行“三交一定”。
4、运输作业
出车前的准备与检查
驾驶员接生产部门的行车路单后,做到三明确(明确油品型号、明确装卸地点、明确行车路线)。
驾驶员和工作人员必须穿着防静电工作服,佩带胸牌,车辆凭路单进出车场。
按技术部门的要求对车辆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必须排除后,方可进行生产运行。
携带的运输危险品货物的有关证件必须齐全,车辆危险品运输标志(磁吸式三角形危险品顶灯和车后的危险品短型反光牌)必须齐全。
装卸油前必须对罐体按规定进行仔细的检查。
罐体有无渗漏现象。
卸油阀门是否标准规范。
罐体与车身是否紧固,罐盖是否严密。
检查油导管是否良好。
入油库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同时开启罐口。对须带放火帽的车辆应检查防火帽是否完好无损。
驾驶员将手机、香烟、打火机等交由油库门卫管理,严禁将各种火源及禁带物品带入油库。
夏季装油(气)时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喷淋降温后方可进入装卸区。
进入油库后,驾驶员要严格遵守油库的各项管理规定,车辆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停放,保证拉油通道和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装油期间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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