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十二章
债权的法律冲突法
一、确定合同准据法的理论
二、合同准据法的确定方法
三、我国关于合同法律适用的理论与实践
四、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五、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
一、确定合同准据法的理论
合同是当事人设立、变更或消灭某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涉外合同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合同,它是国际私法上债的重要根据。
从历史上看,合同准据法的确定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发展阶段:
(1)以缔约地法为主的单纯依空间连结因素确定合同准据法的阶段。
(2)以意思自治为主,强调依当事人主观意向确定合同准据法的阶段。
(3)以意思自治原则为主而以最密切联系原则为辅的合同自体法阶段。
(1)“分割论”与“单一论”。两者的对立主要体
现在两个方面:
①对于同一合同来说,“单一论”主张对整个合同适用同一法律,“分割论”主张不同的方面适用不同的法律;
②对于不同性质的合同,“单一论”主张不分类型,统一确定其准据法,而“分割论”主张适用不同的法律。
二、合同准据法的确定方法
(1)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产生与发展国际私
法上的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是指合同当事
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自由选择支
配合同准据法的一项法律选择原则,它是一
项古老的原则,14世纪意大利的学者已提出
过这个观念,但其受到广泛关注则是法国的
杜摩兰再次提起之后,目前已被国际社会普
遍接受。
意思自治原则之所以能被广泛接受,除了它具有确定性、一致性、可预见性及易于解决争议的优点外,还有更为深刻的原因:①资本主义自由经济的发展为意思自治原则的产生提供了社会基础;②当时盛行的平等、自由思想为意思自治原则的产生奠定了思想基础;③私法上的契约自由和私法自治原则必然要求法律适用领域有与之配套的制度,这就使意思自治原则应运而生。
(2)意思自治原则的具体运用
支配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效力的法律。
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时间。
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方式。
当事人选择法律的范围。
(1)最密切联系原则的思想渊源可以追溯到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
本座的含义
“准据法应当是解决某个特定问题是具有最大利益的地区的法律”
(2)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指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是合同在经济意义或其他社会意义上集中定位于某一国家的法律。它注重的是法律关系与地域的联系,但却是个弹性的联系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