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随着高校研究生的逐年扩招,研究生的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为了使研究生详细了解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研究生就业的相关政策,具体的就业流程,从而科学理性地安排自已的就业之路,研究生处特编写此就业指南。 
第一部分  毕业生就业程序指南
    一、研究生处管理科就业工作安排及上报时间表
        (一)每年2月,研究生就业工作正式开始。学院应该密切关注当年毕业生思想、心理动态和就业方向,做好摸查和动员工作,及时上报研究生管理科。管理科以《就业简报》的形式公布全校情况。
        (二)4月25日前,学院编制、上传次年《毕业研究生生源基本信息表》(由姓名、性别、专业等十三项组成),并组织填写《毕业生基本情况登记表》(含毕业生相片),管理科复核。
        (三)5月25日前依据毕业生提交的《协议书》上报就业方案,研究生管理科复核。
        (四)5月25日——5月底上报第一批秋季毕业生就业方案
        1、签约者提交正式签约《协议书》;
        2、未签约者提交《暂缓就业申请书》;
        3、录取博士或公务员者提交《录取通知书》和空白《协议书》;
        4、公费生回原单位者提交空白《协议书》和个人原单位地址和邮码以寄送档案;
        5、定向、委培生提供个人定向或委培单位地址和邮码以寄送档案。
        (五)6月底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并发放。
        (六)召开未签约毕业生会议,安排填写《暂缓就业协议书》
        (七)7月——次年6月,每月最后一周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派遣手续。
        (八)7月中旬整理、寄送已落实就业毕业生档案。
        (九)8月底——9月初,正式到教育厅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暂缓就业手续,暂缓就业同学之后到管理科领取一份《暂缓就业协议书》。
        (十)10月底前后,召开次年就业工作动员会议
        (十一)10月——次年8月,举办系列就业咨询及专家讲座,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
        (十二)10月——次年8月,办理毕业生签约、考博(考公务员)、出国手续
        (十三)11月初,指导学生填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十四)11月中旬,发放《协议书》
        (十五)上一年就业工作总结会议
        (十六)其它说明:
    1、毕业生需自行登录“广东省大学毕业生就业在线”报个人信息。
    2、考博(公务员)的同学若需相关证明,学院可归类统一办理。
    3、《户口迁移证》由我校保卫处户籍科负责办理,凡第一批就业的同学,户籍科会为大家统一办理(一般为6月中),以后办理就业的同学,需个人到户籍科办理证明后,自行到天河公安分局***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广源东路613号、华工牌坊旁)办理。
    4、党组织关系及党组织材料:毕业生的党组织关系由各学院到组织部组织科办理;组织材料由学院按组织部组织科时间安排(一般在6月底)领取;7月中旬,按管理科时间和地点安排,整理各学院学生档案,归入毕业生的所有材料。
二、毕业生就业工作流程图
学院审核毕业研究生生源信息→研究生管理科审核学院毕业研究生信息后上报省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研究生填写《就业推荐表》,学院填写推荐意见,统一送研究生管理科→研究生管理科对《推荐表》审核、盖章→毕业生进入就业市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按时就业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将《协议书》寄回(或由毕业生本人带回)学校→学校根据已签约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向生就业指导中心报送就业信息→省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学校上报的信息打印《派遣证》,学校领回后发给毕业生(注:派遣证非常重要,无派遣证就无法办理户口、入编等手续,所以原则上要求派遣证要由本人亲自签领)→毕业生凭《派遣证》、《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材料(具体所需材料以用人单位要求为准,一般《派遣证》和《户口迁移证》是必备的)办理到用人单位报到手续。
(二)暂缓就业
毕业研究生在华南师大研究生会网站下载《暂缓就业申请表》,填好并请学院签意见后交研究生管理科。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时间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学院在《协议书》上加具意见,盖章交研究生管理科审查并办理鉴证。
办理了暂缓就业的研究生无派遣证。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请凭《暂缓就业协议书》和《就业协议书》学校研究生管理科和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档案管理
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学生,其档案由省就业指导中心统一管理;回生源地工作安排的毕业生,其档案回生源地人事局或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