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为保证公司电焊工人的人身安全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规程:
正确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进入生产作业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要系好安全带,水上作业要穿好救生衣。焊接时必须带防尘防毒口罩。
新进公司员工、实****生、劳务工及变换工种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准独立操作。焊工必须经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及时操作培训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工作时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随意启动于己无关的设备,不准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工作中不准穿衬衫或赤膊,上班前或工作时不许饮酒。
正确使用各种工装设备及设施,做好日常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和设施的安全运行和正确使用。
严禁违章操作,工具设备不得超重、超压、超载和超负荷使用。
高处作业时,严禁向下投掷工具、材料、余料等物件。随身携带的工具、物件须放置稳妥,防止物落伤人。
不准随意拆除或损坏照明、信号、仪表、警示标志、临时栏杆、刀门孔盖、安全网、脚手、风机等安全设施。
爱护各种消防器材,不得作为他用和变动放置地点;消防龙头周围不得堆放物件。
禁止在吊物下通过或停留,工作时吊物经过上方时自觉避让。
10、产作业场所要按清扫、整理、整顿和定制管理要求,放置焊机设备。认真做好每天文明生产,工完料清场地净工作。
1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气源、熄灭火种。
12、发现有危及安全情况,有权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险肇隐患,应及时抢先,并立即汇报和保护好现场。
13、明火作业“十不准”:
(1)不是焊工不准烧焊。在容器内部或狭小空间焊时,无人监护不准烧焊。
(2)重点要害部门及重要场所未经安全保卫部比准,为落实安全措施不准烧焊。
(3)不了解焊割地点和周围情况(如该处是否能动用明火,有无易燃易爆物品等)不准烧焊。
(4)不了解焊割无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的危险性不准烧焊。
(5)盛装过易燃易爆的液体、气体的容器(如钢瓶、油箱、槽车、储罐等),未经彻底清洗不准烧焊。
(6)用可燃材料(如塑料、软木等)做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烧焊,
(7)有压力或密封的导管、容器等不准烧焊。
(8)焊接物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做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烧焊。
(9)在禁火区域内未经安全保卫部批准不准烧焊。
(10)附近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如油漆、喷涂202胶水等),不准烧焊。
14、工作完毕,必须拔掉龙头线接头,检查现场,捏绝活中,切断电源。
手工焊
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工具、设备是否完好、焊机的外壳是否有可靠的接地。焊机的修理应该由电气保养人员进行,其他人员不得拆修。
焊机起动前,在推上焊机闸刀时,应戴好防护手套。人必须站在侧面,防止电弧灼伤。
焊机起动时,要注意焊机运转是否正常。发现异声,必须排除故障后才能起动。
在容器和狭小空间焊接时,应加强通风。严格执行双人监护制;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
在焊小耳朵和吊环时,必须清楚铁锈和氧化物。焊接后要敲清焊渣,严格检查。焊缝及包角必须符合技术要求。
在拉皮带时,要注意皮带是否被其他物件挂住,不要强拖强拉,更不要拉龙头线一端,防止物件被皮带带动落下和脱头伤人。
焊条头不宜过长,要集中保管,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