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全环保技术交底记录
项目名称:
工程/作业名称
汽车式起重机
交底日期
项目安全
交底主持人
安全交底人
所有参加
交底人员
—、注意事项: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2、操作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取得合格操作证后,方可单独操作。
3、汽车转弯时应注意道路及交通情况,在开始转弯之前的50—100米处发转弯抹角信号,
4、登高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必要的地方配备安全绳。工具要系安全绳,防止掉落伤人。
5、遇到恶劣气候(如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6、高空作业严禁酒后上岗。
二、汽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按照内燃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启动内燃机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时,方可开始作业。
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空间。
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度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
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理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
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重物在空中需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起重机带载回转时,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当轮胎式起重机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出厂规定,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
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入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操纵室门。
行驶前,应检查前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行驶时水温应在80℃-90℃范围内,水温未达到80℃时,不得高速行驶。
行驶时应保持中速,不得紧急制动,过铁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应有人监护。
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三、起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