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二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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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安全生产法所构建的基本法律制度,《安全生产法》所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保障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和要求、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从业人员的人身保障权利和安全生产义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修改历程
6月 12月 1月
2月 3月 8月 12月
全国人大《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总结报告中,明确提出修订建议
公布《安全生产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
《安全生产
国务院第165次
向国务院报送
法》 正式发
常务工作会议要求
《安全生产法修
布实施
加快修订《安全生
正案(送审稿)》
产法》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修正
案草案分组审议
2011
11月 5月 7月
2002 2005
2012
2012
2014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十次会议通过
《安全生产法
全国人***律
2014年12
修正案(草案)》
委员会听取有关
月1日实施
经国务院第36次
部门对《安全生
常务会议讨论通
产法修正案(草
过
案)》的意见
2
安全生产法主要内容
安全Th产法
第一章总则 1~16条(国家政策)
(共16条)
(共17条)
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59~75条(政府职责)
(共10条)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49~58条(职工权益与工会作用)
(共32条)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保障
17~48条(企业责任)
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共11条)
76~86条(各方应急管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共25条)
87~111条(违法及其罚则)
第七章附则 112 ~114条 (共3条)
3
《安全生产法》整体修订情况
4
新《安全生产法》共7章、114条,与原法相比:第三章章名由“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修改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其他章目维持不变; 增加17个条文、修改58个条文,分别占到原法97个条文的18%、59%。增加64 款项,修改69款项。法条修改情况:
第一章,新法16条,原法15条,增加1条、修改10条。第二章,新法32条,原法28条,增加4条、修改18条。第三章,新法10条,原法9条,增加1条、修改2条。第四章,新法17条,原法15条,增加2条、修改5条。第五章,新法11条,原法9条,增加2条、修改7条。第六章,新法25条,原法19条,增加6条、修改15条。第七章,新法3条,原法2条,增加1条。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共分为7章。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总则规定了5个方面的问题:
1、《安全生产法》立法的目的;
2、《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
3、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
4、按照“三方原则”,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从业人员及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并确立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5、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原则:鼓励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通过中介机构提供技术服务,加大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科技含量;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的追究力度;奖励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一节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制定本法。
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在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中,安全生产法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最高的,是我国第一部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法律。
1、生产经营活动的范围包括:
第一产业: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等);
第二产业:工业和建筑业;
第三产业:流通部门(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 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金融、保险业、房地产、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旅游业等)、教育、文化、科学研究等事业。
2、适用范围限定在生产经营领域,不包括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方面。
第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