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该【固定总价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的含义与区别 】是由【青山代下】上传分享,文档一共【8】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固定总价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的含义与区别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固定总价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的含义与区别固定总价固定总价合同:指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单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的一类合同。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的风险。固定总价合同是目前建筑市场常见的一种施工承包合同形式。一、固定总价合同的的性质、特点及风险固定总价合同,俗称“闭口合同”、“包死合同”。所谓“固定”,是指这种价款一经约定,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调整。所谓“总价”,是指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量以及为完成该工程量而实施的全部工作的总价款。固定总价合同在目前的建筑市场上颇受青睐,特别是外资企业业主更是普遍采用这类合同。这是因为这类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按实结算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更能保护业主的利益。固定总价合同有如下特点:1、工程造价易于结算。由于总价固定,因此只要业主(发包方)不改变合同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价款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对于业主来说,这样的价款确定形式可以节省大量的计量、核价工作,从而能集中精力抓好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2、量与价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对承包商而言,固定总价合同一经签订,承包商首先要承担的是价格风险。这里投标时的询价失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格上涨风险均由自己承担,业主不会给予补偿。二、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风险。在固定总价合同中,业主往往只供给施工图纸和申明,承包商在报价时要本人计较工程量,再根据申报的综合单价,得出合同总价。即便业主供给工程量清单,也仅仅是承包商招标报价的参考,业主往往声明不对工程量的计较毛病负责。这样,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漏算、错算的风险。招标实践中,业主给予的投标时间往往比较短,承包商来不及根据施工图精确计算工程量,只能凭经验结合图纸作估算,漏算、错算几乎难以避免,只不过漏算、错算的数额有大有小罢了。对于业主而言,经由过程招标、议标选择的承包商,其中标价的利润空间已经紧缩,业主高价获取工程的的风险几乎不存在。但是,材料市场不会永远只涨不跌,因而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对业主一样具有一定的风险,只是基于业主在工程合同中的优势位置,往往可以逼迫承包商减少合同价款,因而,固定总价合同中业主的价格风险相比承包商要小很多。3、承包商索赔机会少。固定总价合同,业主往往在合同中明确只有业主变更设计和增减工程量可以调整合同价款,这样一来承包商索赔的机会减少,而业主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就能做到基本不突破预算。因此固定总价合同也是业主对付承包商“低中标、勤签证、高索赔”的妙招。三、固定总价合同常见的争议类型从近几年来承接的业务来看,纠纷类型主要有:1、价格争议:在价格争议中,又可以分为:(1)材料涨价引起的价格争议。承包商认为材料涨价幅度已经超过正常的商业风险范围,属于当事人签约时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势变化,要求业主对此进行补偿,追加合同价款。而业主则以双方所签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材料涨价属于承包商应当承担的商业风险范围、追加价款没有合同依据为由,拒绝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因此产生争议。(2)变更引起的价格争议。设计变更和业主增减工程量是固定总价合同商定的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主要原因。因而如果双方对设计变更、调增调减工程量引起的价款更改没有明确、具体的商定,一方主张变更工程的单价应按市场价或造价部门市场信息价计价,一方坚持按照承包商招标时的单价进行计价,双方即会产生争议。2、工程量争议:这类争议主要发生在施工企业报价漏项、工程量错算较多的情况下。因我国对工程量计算有统一规则,施工企业又有专门的预算人员,因此施工企业对工程量失误导致的价款损失普遍认为是自己的失误造成,即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漏算、错算,也很少要求业主追加合同价款,除非工程量误差巨大、损失惨重,且发包人在招标过程中有过错。故此类纠纷相对较少。固定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按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订单价,而工程量按实结算。一般情况招标方都是给一个暂定量的。一、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的特点和依据签订施工合同、约定合同价款时,按招标投标确定的人工、材料、机械等的单位价格(最好固定、封闭单价)和实际完成的下,又要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就必须采用先进的技术,提高工艺水平,改善经营管理,降低消耗和成本。4、实行固订单价施工合同是美满施工合同管理的需要如不实行固订单价施工合同,在碰到图纸不齐的情况时,合同管理和签订时往往同意实行预算法的方式确定合同造价。实际上,这仅是申明了确定造价的原则,并无控制造价的任何具体措施,最后容易形成“垂纶工程”、“胡子工程”,敞口花钱的情况,失去了发挥施工合同,约束工程造价的意义。采用固订单价施工合同的方式则弥补了施工合同管理的不足,美满和促进了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三、固定单价施工合同操作和要求1、工程量清单和核实工程量工程量清单是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通常是以单位工程为对象,按照预算定额的分项及其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出的工程量,留出投标者填写单价和合价后的工程量清单称为“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2、固定单价的报价单价应与定额项目相同,包括人工费、机械费和材料费,一般可按预算定额中的规定执行;材料费以预算价格为准,与人工费、机械费共同组成直接费作为计算间接费等各项费用的基数外,其市场价格应作为固定单价的主要内容加以确定。因此必须经常掌握分析材料市场价格信息、采购运输途径,并考虑物价上涨的风险因素,综合权衡后加以报价。另外固定单价还应该包括间接费等各项费用的费率,这是固定单价概念和范围的延伸,也是固定单价施工合同需要。只有明确了费率,固定了费率,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的作用才是完整的。3、固订单价施工合同价格的调整作为施工单位都会碰到物价上涨的风险,必须给予足够正视。作为建筑单位则希望将风险考虑在单价中,由施工单位承担。对那些工期较短的工程,其风险易于估测的,施工单位都能接受。对那些工期较长,工程量较大而且复杂的工程,准确地估量风险往往难以做到,如加大风险因素,其报价缺乏竞争力,也加大建设单位建筑成本。如将风险因素考虑太低,则碰到物价波动较大,势必造成施工单位施工成本的增加,严重时将影响整个工程施行,这也是建设单位所不肯看到的。固定总价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二者区别固定总价合同其实是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当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还是要按照规定予以增减造价的。如果没有设计变更,结算=预算(中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