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华润置地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对考勤的管理,建立和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主管公司考勤工作,负责制定并执行本考勤制度,督促与检查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第二章工作时间
第四条标准工时制: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如需调整由人力资源部以书面形式通知。
第五条其他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等,公司管理层、司机等可执行综合或不定时工时制。
第六条法定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七条考勤时间
。各利润中心及其下属单位可依据当地政府的规定以及特殊工作性质制定每日上班及考勤时间,报总部人事行政部备案后执行。
第八条考勤周期
公司实行下发薪制,考勤周期与发薪周期保持一致且均为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该月最后一日),每月10日前统计完成并上报上月整月考勤情况。
第九条考勤员职责
(一)考勤员应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二)如实反映本部门考勤中存在的问题,并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三)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按时上报《考勤表》。
第十条考勤方式及要求
(一)采用考勤打卡的方式。公司员工每天上下班须进行考勤登记,具体事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二)因非工作原因不能打卡,应及时填写《请假申请表》报本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签字,然后送
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工作时间内因公外出,或不便到公司打卡时,应填写《员工因公外出申请表》,注明外出原因,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未填写《员工因公外出申请表》的视作迟到、早退或旷工。
(四)公司职员考勤打卡一律亲自办理。代理他人或接受他人代理打卡者,一经发现,第一次在公司内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双方分别罚款100元,再次发生类似事件时公司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第四章考勤种类及规则
第十一条迟到、早退及旷工
(一)迟到/早退:
,且又未事先请假的均视作迟到或早退。每次迟到或早退时间在10分钟以内,每月累计在二次以上的,每超过一次,扣罚50元工资;每次迟到或早退时间超过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罚50元工资。各利润中心及其下属单位可根据具体工作性质,参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整,调整后标准不得低于上述标准,并报总部人事行政部备案。
=扣款标准(50元)*迟到/早退次数。
(二)旷工:
,180分钟以内的,视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超过180分钟以上的视为旷工1天。每旷工1天扣发该员工日工资的200%;连续旷工3天或年度内累计旷工5天者,公司可予以辞退。各利润中心及其下属单位可根据具体工作性质,参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整,调整后标准不得低于上述标准,并报总部人事行政部备案。
=(扣款)日薪*标准*旷工天数
(三)员工迟到、早退和旷工记录,作为绩效工资以及年终奖金的依据之一,并纳入年度绩效考评等各项员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