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公共医疗保险的暑期实践报告
关于公共医疗保险的暑期实践报告提到农村的公共医疗保险,笔者马上想到了03年那场席卷中国大地至今仍阳人心有余悸的“非典”。当时笔者所在的村子和周围的村庄的村民自发组织起了巡逻队,在村口派差,严禁外来人员的流动,该笔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当时笔者就想,什么时候农村的公共医疗保险只有真正落实到了农民的利益(这个利益在笔者看来,由于医疗行业的特殊性,根本利益和眼前利益是一致的,因此实施必须快而准,行而速),什么时候农村公共医疗保险才会真正为农民服务。在笔者的村子和周围的村子里,农村公共医疗体制改革在三四年前就已开始,改革即把原先的赤脚医生或村卫生室合并成一个大的医疗点,“原则上一村一室,坚决杜绝一村多室的现象。对乡镇卫生院所在的村、一个自然村划分成两个及以上行政村且其中一个行政村有卫生室的、一个自然村划分成两个及以上行政村,或与乡镇卫生院距离在1公里以内的村不设置卫生室。”“对暂时不愿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必须纳入区域卫生规划,村卫生室应当符合卫生室定点要求,乡村医生必须具有相应资格,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监督。”但问题随之而来,首先村卫生室的设置是否符合当地的区域卫生规划就成了一个大问题,改革后,新的卫生所一般设在较大的村子里,这就给其他村中的村名带来了不便,尤其是遇到突发情况,就凸现了新的体制的不方便之处。改革后的上班似的工作方式也使很多乡村医生感到不适应,此为其一;其二,“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等有关规定,不得未经批准随
意变更执业场所。作为乡村医生,只能在批准的执业地点进行医疗服务,不得在自己家中或病人家中进行输液,即所谓的‘炕头行医’,即便是无偿服务,也不得违反规定。”这是在60、70年代乡村医生成为农村医疗卫生核心后,对原有的医疗体制的很大的冲击,原有的体制下,医生和村民由于同村的关系而具备天然的关系,改革后,这种关系被打破,虽然原有的体制的缺点很多,但改革后农民普遍不适应也突出了新医疗改革的难处; 其三,随着农村经济和交通条件的发展,加之个别村子中空抬药价、售卖假药的现象严重,很多农民开始进程采购日常用品和办理入住院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