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九十二期 2015 年 12 月 25 日
【动态】
司法考试将调整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意见》提出将现行司法考试制
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意见》明确了法律职业的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在司法考试制度确定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四类法律职业
人员基础上,《意见》将部分涉及对公民、法人权利义务的保护和克减、具有准司法性质的法律从业人员纳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范
围。
《意见》还分别从思想政治、专业学历条件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等三个方面,明确了法律职业的准入条件。
《意见》规定,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将现行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法
律职业资格考试内容,加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意见》要求,建立法律职业人员任职前培训制度,统一职前培训的内容和方式,加强职前培训的组织保障。为完善对法律职业
资格的管理,《意见》提出,要加强法律职业资格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法律职业资格档案管理和信息发布制度,建立法律
职业资格暂停、吊销制度。
同时,为实现由司法考试制度向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平稳顺利过渡,《意见》要求做好相关制度衔接工作。
来源:新京报
教育关注:海外人才如何落户一线城市?
近日,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布了《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到
目前为止,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市区常住人口超千万的超大城市,均已提出或实施各自的积分落户指标体系。
征求意见稿一公布,无数“北漂”感慨:等了四年,终于迎来了落户一线城市的福音。而这样的积分落户政策,也为海外人才回
国落户一线城市指明了方向。
“双创”新风助海外人才落户
在新政里,“创新创业”可以说是一般留学人员回国落户一线城市的金钥匙。
例如,北京积分落户管理办法中提到,“在经认定的科技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中的创业企业就业,且符合一定条件的申请人,工作
每满一年加 2 分,最高加 6 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就业的申请人,工作每满一年加 1 分,最高加 3 分”等
规定。如此,创客等从事科技类创新的人才也被划归到北京的落户对象中来了。
相较于北京落户政策对于创客的钟情,深圳则更钟情于发明创造。例如,深圳市细则中规定发明专利每获得一项就积 50 分,而普
通人参保养老保险满一年才能积 3 分。在广州积分落户的大军中,技术能力强和具备职业资格的人才都会略胜一筹。
专家表示,在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推动下,把“创新创业”加入落户加分指标中,不失为激发“双创”热情的好方
法。
其实,早在 2008 年,北京就曾制定《鼓励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的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来京创业
工作的意见》,上海也发布过《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和专项引才工程,以此促进留学人员回国发展。而当前
在一线城市公布的积分落户征求意见稿中,其中导向指标几乎都明确包含了“创新创业”相关的项目。
如此看来,“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等加分指标,可以说是与“留学人才促创规定”前后衔接的一种制度安排。
人才直通车朝积分制过渡
从 2008 年开始,国家为引进海外行业精英和专家设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也就是“千人计划”,而后又有“万人计划”。
这些政策为引进特殊人才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 2014 年,“千人计划”已分 10 批引进了 4100 多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其中引进国
外名校教授 1400 多位,远远超过 1978-2008 年 30 年间引进数量的总和。
而在目前,海归落户“直通车”的政策依然在实行,比如北京,就需要通过留学服务中心取得认证,根据在国外就学的时长、在
北京就业的情况、用人单位的户口指标等,综合起来考量。但由于海归人才逐渐增多,这一政策也到了调整的时间节点上。可以说,
现在,落户政策逐渐走出“计划”时代,基本趋向于积分落户。
有网友曾总结,在积分落户实施前,当前最有希望落户北京的人群中有“千人计划”、高层次海归、博士后等特殊人才。可见,
今后落户新政的实施会使海外人才落户经历一番审核,但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帮助纠正假留学换户口的不正之风。
笔者在整理一线城市积分落户政策时发现,当京沪地区直通车逐渐并轨积分制的时候,落户难度较低的深圳仍为海外人才落户开
启“直通车”。
只要符合“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且不超过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的最高年龄”和“取得《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