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贵州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
督察贵州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17 年 4 月 26 日至 5 月 26 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
(以下简称“督察组”)在我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对我省生态
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体检”和有力指导。8
月 1 日,督察组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意见,意见一针见血、切中
要害,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省委、省政府完全赞同、诚恳接受、
照单接收。为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
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
环境保护制度,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
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
式、生活方式,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加快建设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力实施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战略
行动,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打好
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好突出环保问题整改,牢牢守住发展和生
态两条底线,奋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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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体目标
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为契机,着力完善生态环境保护
政策法规体系,加快推进全省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
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保问题有力有效解决,使环境保护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到实处,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
题全面整改到位、11 个移交案件和 72 个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到
位,推动全省大生态战略行动取得新成效。
(一)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坚持问题导向,对督
察组的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逐一分析盘点,逐一细化整改措
施,逐一明确整改责任,拉单挂账、办结销号,做到抓紧整改、
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对制度层面的问题研究制定长效机制并
长期坚持。没有具体整改任务的地方和部门,也要举一反三、
自查自纠,抓好整改。
(二)形成生态环保长效机制。围绕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
验区,结合督察整改工作,全面落实我省加强环保督察“八条
意见”,形成环保督察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不断提高环境
风险应急防控能力、监测预警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确保党中
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决策部署落
实到位。
(三)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到 2020 年,重点流域、重
点区域生态系统步入良性循环,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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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达到 92%以上,劣Ⅴ类水体比例小于 %。地市级城市建成
区黑臭水体控制在 10%以内;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达标率保持在 100%,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在
99%以上。全省 9 个中心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
%以上,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 92%以
上。全省森林覆盖率提高到 60%,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 23%以上。
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0%左右,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0%以上,部分地区重金属污染突出
问题得到有效治理。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
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国家要求。
三、重点举措
(一)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列重要思想。将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
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每年开展
专题学生态文明
建设重要思想专题培训班。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生态环境保
护决策部署和落实长江大保护推动绿色发展及环保 8 个重要文
件相关内容纳入年度主体班次培训内容。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岗
位培训中增设生态环境保护课程。通过学习,深刻领会贵州守
住两条底线的重大意义、思想精髓和立场方法,清醒认识我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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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脆弱性,以及当前生态环境问题的严
峻性、复杂性,切实解决一些地方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盲目
乐观情绪等问题,坚决纠正把发展和保护割裂甚至对立看待的
错误观念,进一步筑牢绿色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绿色政绩观,
增强守住两条底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责任单位:省委有关部委、省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市
(州)党委和政府,贵安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仁怀市、威宁
县党委和政府。
、一岗双责。各级党委、政府要第一
时间传达贯彻中央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市(州)党
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年研究部署环境保护工作不少于 4 次,
县、乡党委和政府每 2 个月研究部署环境保护工作不少于 1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