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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ppt

上传人:xwhan101 2015/5/4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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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 及质量保证
韩中豪

概述
任务由来、术语和定义、比对监测工作管理和依据
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
比对监测条件、内容、频次、方法、结果评价、报告格式及内容
比对监测质量保证
实验室及现场比对监测质量保证措施、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判别原则
主要内容
一、概述
任务由来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建设迅速发展
近十年来,我国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建设迅速发展。目前,全国已建成324个省、地市级监控中心,在10279个国控企业分别安装了废水自动监测设备7225套、烟气自动监测设备5472套。
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审核制度和程序不完善
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的认定缺少监督考核,导致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效率低,自动监测数据准确率不高,不能如实反映主要污染物排放的真实状况,难以为污染物总量减排提供科学依据。
环保部发布《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的管理,更好地实现污染源自动在线连续监控系统定量数据为环境管理服务的质量和利用效率,切实体现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法律地位,加强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明确国控企业和各级环保部门相关责任,确保自动监控数据准确、有效。
术语和定义
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
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自动分析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
比对监测
指采用参比(标准)方法,与自动监测法在企业正常生产下实施同步采样分析,验证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测结果准确性的监测行为。
比对监测条件
自动监测设备已按规范安装调试、并经地市级以上环保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开展比对监测,比对监测时要求排污企业出具自动监测设备的调试检测报告和验收合格报告。
比对监测期间,生产设备应正常稳定运行。
术语和定义
有效性审核
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是指环保部门按照国家发布的标准、规范等对自动监测设备定期进行的监督考核,目的是确定自动监测设备能否正常运行和提供有效的监测数据。
有效数据
自动监测设备验收、审核合格并严格执行质量保证、质量控制计划后,其正常运行提供的监测数据在三个月内认定为有效数据。
日常运行监督考核合格后至下次运行监督考核,该时段内并严格执行质量保证、质量控制计划的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提供的监测数据认定为有效数据。
验收不合格、日常运行监督考核不合格、不能正常运行的自动监测设备和污染源停止运行期间,自动监测设备提供的自动监测数据无效。
有效数据用途
有效的自动监测数据是国控企业计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确定污染物达标排放的依据,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总量考核、监督执法、排污申报核定等工作的基础。
比对监测工作管理
省级监测机构
负责承担辖区内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火电厂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工作。
负责承担辖区内由地市级环境监测机构承担的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的检查与抽测工作。
每年对辖区内各地市级站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及同步监测。检查内容包括监测能力、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实际监测工作、质量控制措施的合理性及其实施情况、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等方面,帮助地市级站解决监测工作中的技术问题。
地市级监测机构
负责对除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火电厂以外的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工作。
比对监测依据
管理规定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国发[2007]36号)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环保总局令第28号)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环发〔2008〕6号)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环发[2009]88号)
技术规范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4-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73-2007)
二、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
比对监测条件
规范废水排放口的基本原则
1、企业为一个独立的排污单位,废水排放口数量原则上只能有1-2个;若排污口过多,应有计划地进行排污口整治和归并工作,最多不宜超过4个。
2、废水排放口位置应根据实际地形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情况确定,排放一类污染物的在车间排放口采样,排放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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