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该【调解中心章程 】是由【春天资料屋】上传分享,文档一共【8】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调解中心章程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调解中心章程范文调解中心是独立第三方的商事调解机构,那么,下边是给大家分享的调解中心章程,供大家阅读参照。调解中心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北京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主要利用非国有财富、自觉举办、从事调解服务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第三条本单位的主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民俗,鼓舞民众利用调解解决瓜葛,促进行业自治及社会友善。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北京市民政局;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第五条本单位的住处地是北京市旭日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7层707-708室。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举办者、创立资本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举办者享有以下权益:(一)认识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介绍理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四)其余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者享有的权益。第八条本单位创立资本:80万元;出资者: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金额:80万元。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一)调解相同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余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瓜葛和其余财富权益瓜葛;(二)供给与调解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三)睁开与调解相关的研究、培训及宣传推行活动。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条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11人。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议机构。理事由举办者选举产生。理事每届任期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十一条理事会执行以下事项的决定权:((((((一)更正章程;二)业务活动计划;三)年度财务估量、决算方案;四)增添创立资本的方案;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停止;六)聘任也许解聘本单位主任和其提名聘任也许解聘的本单位副主任及财务负责人;(((((((七)免除、补充理事;八)内部机构的设置;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从业人员的薪水酬劳;十一)制定和更正调解规则、调解案件收费方法;十二)决定相关调解员的聘任事宜;十三)其余依据相关法律和规定的规定应该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有以下情况之一开理事会会议:(一)理事长以为必需时;(二)1/3以上理事联名建议时。,应该召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必需时可以另设副理事长1-2名。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多数选举产生或免除。第十四条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可以执行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执行职权。第十五条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会会议可以采纳多种形式,包含但不限于现场、电视、电话、网络会议等。未参加会议的理事会成员就会议议题发布的书面建议,应记入理事会会议记录,其就理事会重要决议事项所做的同意及反对建议与列席会议成员的建议拥有相同效劳。理事会成员在任期内连续两年不参加理事会会议的,视为主动辞去理事会成员资格。第十六条理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理事列席方可举行。理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理事会作出决议,一定经全体理事的过多数经过。((以下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2/3以上经过方为有效:一)章程的更正;二)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停止。第十七条理事会会议应该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该制作会议纪要。理事会决议违反罪律、法规或章程规定,以致本单位受到损失的,参加决议的理事应该担当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录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理事会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留。第十八条理事长执行以下职权:一)招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行状况;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余职权。第十九条本单位主任对理事会负责,并执行以下职权:一)主持单位的平常工作,组织实行理事会的决议;二)组织实行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三)制定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四)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五)提请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副职和财务负责人;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七)其余相关的事项。本单位主任列席理事会会议。第二十条本单位成立监事会,其成员为3人。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二十一条监事在举办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业务主管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本单位理事、主任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第二十二条监事会或监事执行以下职权:一)检查本单位财务;二)对本单位理事、主任违反罪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三)当本单位理事、主任的行为伤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监事可以列席理事会会议。第二十三条监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多数表决经过,方为有效。第四章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四条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主任。第二十五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担当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也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正在被执行刑罚也许正在被执行刑事强迫措施的(三)正在被公安机关也许*机关通缉的;;(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也许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益,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五)担当因违纪被撤掉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掉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六)非中国内陆居民的;(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当法定代表人的其余情况。第五章财富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二十六条本单位经费:(一)创立资本;(二)政府资助;(三)在业务范围内睁开服务活动的收入;(四)利息;(五)捐赠;(六)其余合法收入。第二十七条经费一定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利不得分红。第二十八条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成立健全内部会计督查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正确、完好。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行的税务督查和会计督查。第二十九条装备拥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一定与接收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条本单位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从前一定进行财务审计。第三十一条本单位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第三十二条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六章章程的更正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的更正,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察赞同,自业务主管单位审察赞同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赞同。第七章停止和停止后财富办理第三十四条本单位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该停止:(一)完成章程规定主旨的;(二)没法依据章程规定的主旨连续睁开活动的;(三)发生分立、合并的;(四)自行解散的。第三十五条本单位停止,应该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察赞同。第三十六条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该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理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办理节余财富,完成清理工作。节余财富,应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清理时期,不进行清理之外的活动。本单位应该自完成清理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三十七条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停止。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经xx年7月18日理事会表决经过。第三十九条本章程的解说权属理事会。第四十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赞同之日起奏效。内容仅供参照